居屋第二巿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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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委會在1997年6月成立「居屋或私人參建居屋計劃單位第二巿場」(居屋第二巿場),讓居於公屋住戶或綠表資格證明書持有人,可選購居屋或私人參建居屋或租者置其屋單位。
該項安排目的為增加居屋的流轉量,以滿足社會對資助自置居所的需求。
另一方面,現居公屋住戶和綠表資格證明書持有人享有多一個自置居所的途徑,騰出更多出租公屋,編配予有需要人士。
2013年起港府推出白表免補價認購居屋計劃,讓合資格白表人士選購居屋第二巿場單位,居屋第二巿場需求增加,2014年首11個月居屋單位成交價量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