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搞生意最終反目收場?達成清盤共識、設定離場機制可減少無謂紛爭|黎嘉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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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全球肆虐,不少行業受到很大的衝擊,經營環境困難,企業倒閉多不勝數,有人辭官歸故里,有人連夜趕科場。在這失業率創新高的環境下,有危就有機,當看到機遇就索性創業自僱,博一博,或許可闖出一條血路。
撰文:黎嘉廉 | 圖片:unsplash
很多初創公司都屬於合伙公司,各個投資者一起出心、出力、出錢營運。開始時,一起努力把生意做好,其餘的都不計較。往後,大多因沒有設立關於利潤分配、增資擴股及退股離場的規則,到了某些關鍵時刻,往往產生股東之間的矛盾。本來是好朋友,最後卻反目成仇,很可能因為出現了以下問題。
股東和諧有辦法?五大解決方案
問題一:遇上經營困難,需要增加營運資本繼續經營,合伙人往往沒有準備足夠額外資金。
解決方案:
應該把創業資金分為業務啟動資金和營運資金,並作充分預算撥備。業務啟動資金包括場地按金租金、購置生財工具、公司註冊費用等;營運資金則包括每月營運的租金、薪金、經營費用的預算等,最少要有半年預算,最理想可以預備一年的預算。
問題二:因市場萎縮而無法經營,需要結業清盤。
解決方案:
可以每年定期作營運風險評估,股東期望評估及結業清盤共識,務求達致清盤時也可保持關係和諧。
問題三:當中合伙人因任何原因,不想繼續經營或想退股離場,很難作出合理定價及收款時間表。
解決方案:
在開始生意前,設計好共識的退股離場機制。這個安排很重要,不管生意成功或失敗,設立了這些機制,各股東可以定期為回購股份作現金撥備,不會因退股或退款而破壞關係。
問題四:股東家人要進駐公司,但能力不到位,合伙人敢怒不敢言,如若要解僱股東家人更是左右為難。
解決方案:
可以預先為有機會僱聘及解僱股東家人制定僱聘及解僱政策,並定期作檢討。這樣安排下,可有更清晰的標準,免卻各執一詞的矛盾。合作不了,也不會把關係弄差。
問題五:企業不斷壯大,但因沒有成立董事會,沒有決策機制,因意見不合而造成矛盾。
解決方案:
建議在初創時,設計三至五年的商業計劃書,也要作長遠發展的股權設計,更要設定成立董事會的時間表和合適的董事人選,以及決策範圍和投票決策標準,這樣可以有更充分的預備及共識的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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