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炒可否要求公司賠錢提早走人?怕被裁員影響之後搵工?裁員潮僱員常問問題解答!|張慧敏Son姐
撰文:張慧敏(Son姐)|圖片:unsplash
被裁員第一時間要處理、亦必須知道的,是薪金、假期、賠償等計算得是否正確,同時亦要留意發放日期。有懷疑當然應該問清楚,如果公司堅持計算正確,但你認為不是,可立即到勞工處問清楚,然後在和公司計較。
莫講是景況差裁員時,僱主可以理直氣壯大條道理,即使平日炒人都不需要擇日講理由。只需根據雙方簽訂的僱傭合約內容,執行薪金、假期等根據勞工法例的賠償,員工只能接受並執包袱走人。題外話,不是所有被炒被裁的員工都有機會返埋位執包袱走人的,所以溫馨提示大家可盡早將所有私人物品先行帶回家。
面對被炒被裁員,員工當然希望公司以現金賠償彌補通知期,然後立即走人。但事實哪有咁理想?
公司計好通知期預早通知,員工就不可以有異議或拒絕接受。曾有合約列明需要三個月通知的讀者問過我,可否要求公司以現金賠償,提早走方便搵工。我的答案是可以及不可以!沒錯,是可以向公司提出要求早走,但就要做好準備,公司接受的話,薪金只會計算到離職當日為止。不可以的是,公司絕對有權利不接受員工提早離職的要求,甚至有權反過來要求員工賠錢才可以早走。
但有一點我必須重申,就是大家都不明白reference letter的意義和重要性,捉錯用神,喋喋不休。
裁員導致不歡而散是肯定的,和公司老闆、上司、人事部就算沒有結下仇口,都會留下不少牙齒印。所造成的影響和後遺症,才是真正的大件事。要講的實在太多,下次多寫一篇reference letter詳細講解。
還有就是對「裁員」這字眼的憂慮和困擾。擔心不知道如何向未來僱主解釋自己被裁員,或認定被裁會影響日後找工作機會,如果你有這樣的想法,證明你未清楚自己的賣點和工作上的價值。趁機會好好反思一下,究竟是因為留戀在已經不舒適的舒適圈內太久?還是你對工作已經失去了熱誠,為了換取生活糊口就算的結果?
危機,先有危才有機。見危見機,見危立斷,見機行事,便有新轉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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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張慧敏(Son姐)橫跨五世代,馳騁幾十年。天堂未曾上,人間不斷闖,地獄忙折返。魔鬼教練,不是浪得虛名,在公企業顧問獵頭人,在私是辣媽CEO。一雙慧眼,閱人無數;一張寸嘴,不平則鳴;一支辣筆,有的放矢。有問有答,言必由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