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半數學生津貼申請已發放 教育局月底可處理所有申請 未收到3500元可以點做?
撰文:經一編輯部 | 圖片:unsplash
教育局:近50萬名家長已收到學生津貼款項
教育局表示,已收到約84.2萬份申請,並已處理59.6萬宗申請。局方表示,當中48.6萬名合資格學生的家長已收到款項。如家長於停課前學校已向局方遞交學生津貼申請表,而資料正確齊全,一般而言已經收到款項。
不過其餘約11萬宗申請,則因資料不全或有誤,需作進一步跟進,主要為填寫的銀行戶口資料出現問題。局方將會聯絡家長所屬學校,再經由學校通知家長補回或更正申請表資料,預計本月底可處理所有已收到的申請,並發放款項予申請資料無誤的家長。
申請限期為復課後2星期內
若家長於停課時已遞交申請,但仍未收到款項,可向學校查詢是否已向教育局遞交申請表,或致電教育局特別職務辦事處(3850 2000)。如家長因停課而尚未遞交申請表,需於教育局宣布復課後2星期內遞交。
有消息指,學校會於中學文憑試(DSE)完成後,即5月26日分段階復課,中學生會率先復課,按著到小學和幼稚園學生。
學生津貼以銀行轉賬至家長戶口
教育局為此設立辦事處處理及審批申請,簡化申請和審批程序,減少家長需要填寫的資料及提交的文件。家長只用填寫個人資料及銀行戶口資料交回學校便可,教育局將透過學校派發申請表格及核實學生身分,由於家長一般擁有本地銀行戶口,教育局會透過銀行轉賬直接向家長發放津貼。當局收到表格後約6個星期,家長便可經由銀行戶口收到款項。
教育局局長楊潤雄表示,由於當局已掌握官津學校學生的資料,相對容易核實申請人,而其他私校或沒有參加免費幼稚園計劃的學校,核實時間或較長,但仍會盡快發放津貼。
由於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於《施政報告》中提出由2020/21學年起將學習津貼恆常化,所以相關津貼由下學年起將會恆常化,每年9月開學後透過學校邀請家長申請。
學生學習津貼申請資格?
這項學生津貼不設資產審查,所有在申請日在香港就讀於提供本地或非本地課程的中學日校、小學和特殊學校(包括公營學校、直資學校、英基學校及私立學校)及幼稚園(不論是否參加幼稚園教育計劃)的學生皆可獲得有關津貼,但以下4類學生則不包括在內:
- 夜校生
- 自修生
- 持學生簽證來港就學
- 持有入境事務處發出擔保書(坊間一般稱為「行街紙」)的學生
教育局發言人表示,考慮到部分學生理應符合上述條件但因特殊情況而入讀其他課程,以下學生亦符合資格獲得這項津貼:
- (a)在有關學年的九月一日年滿兩歲八個月因有特殊需要而入讀由社會福利署資助的特殊幼兒中心的兒童;
- (b)就讀由教育局資助的全日制啟動課程的新來港兒童;以及
- (c)就讀職業訓練局為中三離校生而設的全日制課程的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