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者置其屋

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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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香港房屋委員會推出租者置其屋計劃,目的是滿足公屋居民置業需求,讓租戶以合理價錢購買現時居住的單位。

1998年1月,租置計劃第一期推出,約提供27,000個分屬六個屋邨的單位供現居租戶認購。

居民如在首年購買單位,售價可按根據重置成本計算的折扣價再折減60%,所得的「折上折」價約為市值的12%。不願購買者可繼續租用其原有單位。

然而,租置計劃引申管理問題,業主立案法團添置的屋部設備,例如電梯大堂管理系統,安裝大堂冷氣系統及智能保安系統等,而未有參與計劃的租戶可免費使用。房委會在2005年取消租置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