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倍印花稅(DSD)

投資

廣告

2013年港府推住宅「辣招」,凡2月23日當日或以後簽定的住宅或非住宅買賣協議,均須以新印花稅率,措施推出英文為Double Stamp Duty ,中文直譯雙倍印花稅。

新從價印花稅措施內容包括,凡未持有物業的買家,購買物業時印花稅維持不變,按照物業成交價,最高稅率為4.25%;而已持有物業的買家,在購買新物業時,須多付一倍印花稅,最高稅率為8.5%。

及後,由於新措施實際稅率僅原來一倍,稅務局修定措施中文名稱為從價印花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