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藥分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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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藥分開即醫治和用藥分開,醫院只負責醫治,藥不隨醫,降低醫療費用。內地的醫療體制中,患者在醫院診療後,用藥治療,必須到醫院藥房拿藥;故醫院藥房收入成為醫院的「搖錢樹」,催生經濟利益驅動導致不合理用藥的情況。

截至2015年9月,醫院藥品收入佔醫療業務收入比例約42%。醫藥分開後,把醫院收入和醫生服務與賣藥利益的關聯切斷,醫院不再依靠藥品成為主要收入來源;醫生不再依靠藥品回扣賺取灰色收入,同時期藥品回扣比例高達20%。

醫藥分開雖是大方向,但在執行中瓶頸重重。主要由於長期以來,醫院藥房和普通藥店有意識地進行差異化經營。

首先,醫院用藥量大,用藥品種多,而普通藥店的種類一般只有醫院藥房的三分之一,無法滿足醫院的日常用藥;其次,醫院銷售的藥品有許多處方藥或獨家品種,是普通藥店不銷售的。

因此,未來大批發商如國藥控股(01099)的零售業務,可優先獲得醫院的考慮,通過在醫院周邊自建藥房,或與醫院展開合作,接手醫院門診藥房的處方藥銷售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