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盤市價單

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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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指收盤前委託經紀,以收市價為作買入價或賣出價。

通常用於收盤前股價尚未觸及預設的止賺價或止蝕價,但投資者預期翌日股價將會出現波動,故可委託經紀以這方式平倉。

另一方面,投資者預期當日收市後或出現重大不利事件, 亦可利用這方式平倉以減低風險。

紐約股票交易所對執行收盤市價單有相關規定,投資者須在不遲於美國東岸時間下午3時45分,將買賣盤送達紐約股票交易所;另禁止在美國東岸時間下午3時45分後,修改收盤市價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