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

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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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內地農村居民作住宅基地而佔有的土地。

有關土地所有權理論上屬於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惟根據內地《物權法》第152條規定,宅基地使用權法人(例如某一農村居民)可依法利用該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屬設施,並有買賣及出租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