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牌放債人

投資

廣告

本港放債人主要分為兩類,一種是受金管局監管及銀行業條例規管的法定機構;第二種是隸屬香港警務處管轄權並須遵守放債人條款的持牌放債人。

香港持牌放債人公會數據顯示,2012年持牌放債人數目達984家,按年升13.9%,自2012年過去五年複合年增長率達6.7%。

2013年12月持牌放債人雖佔本港總貸款及墊款結欠餘額不足1%,惟持牌放債人在經營上諸如貸款額度、抵押品種類、收入證明要求等更具自主權,滿足不少欠缺收入證明的個人或中小企的短期貸款需求。

這樣令持牌放債人的貸款及墊款結欠餘額市場持續上揚,過去五年複合年增長率達15.5%。2012年貸款及墊款結欠餘額達268.3億元,按年升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