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請二級勞工督察 中學畢業人工最高 $ 38,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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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入職人工就去到20K,分分鐘唔少大學生都會搶呢份工!等我睇熟啲《基本法》再去申請,就萬無一失啦。

部門:勞工處

職位名稱:二級勞工督察

薪酬:總薪級表第9點(每月港幣20,650元)至總薪級表第21點(每月港幣38,675元)

入職條件:

(a) (i) 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五科考獲第2級或同等(註(1))或以上成績(註(2)),或具同等學歷;或(ii)在香港中學會考五科考獲第2級(註(3))/E級或以上成績(註(2)),或具同等學歷;
(b)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註(3))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並能操流利粵語;及
(c) 具有良好的人際關係和溝通技巧。

職責:

(a) 獨立巡查工作場所(有時須在辦公時間以外進行巡查),以執行勞工法例;
(b) 向僱主及僱員提供有關他們在勞工法例下的責任和權利的意見;
(c) 調查違反勞工法例的案件,蒐集充分證據,以便在法庭檢控違例者;及
(d) 與其他執法部門採取聯合行動,打擊非法僱傭活動。

申請手續:

申請者必須填妥申請表格連同學歷及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如適用)副本,在截止日期或之前透過下列其中一個方式遞交申請–

(i) 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網頁的網上申請系統(http://www.csb.gov.hk);或
(ii) 郵寄或親身遞交到香港中環統一碼頭道38號海港政府大樓16樓勞工處人力資源組。請於信封面註明「申請二級勞工督察」及回郵地址。以郵寄方式遞交的申請表,申請日期會以香港郵戳為準。

申請人如於網上申請,必須於2017年12月8日或以前將學歷及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如適用)副本郵寄到上述地址(請在信封面和文件副本上註明網上申請書編號)。如申請人未能在2017月12月8日或以前提供所需的證明文件,其申請書將不獲受理。

申請表格[G.F.340(3/2013修訂版)]可於公務員事務局網頁下載(http://www.csb.gov.hk),或可向香港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
請勿郵寄任何證書的正本至本處。如申請人未能提供所需的證明文件或未有完整填妥申請書,其申請書將不獲受理。以傳真或電郵方式提交的申請書及證明文件副本將不獲受理。

請緊記支付足夠郵費及在信封上註明回郵地址。如郵費不足,申請文件將退還寄件人。因郵費不足而退還寄件人的申請書,必須在截止日期或之前遞交到勞工處人力資源組,方獲處理。
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三個月內接到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已經落選。

查詢電話:2852 4132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01/12/2017 23:59:00
部門網址:http://www.labour.gov.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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