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文署請兼職帶位員 驗票派發場刊 時薪$52
職位
非公務員合約兼職帶位員
申請資格
入職條件:
(甲) 完成中學五年級或具同等學歷;
(乙) 在取得上述(甲)學歷後,具最少兩年全職工作經驗;
(丙) 能閱讀及書寫中、英文,並能操流利廣東話及英語,懂普通話;及
(丁) 具帶位或有關工作經驗,或能於平日日間工作者或可獲優先考慮。
工作地點
(一)高山劇場;或
(二)牛池灣文娛中心
工作內容
在康樂及文化事務署轄下的指定場地負責驗票、派發場刊及節目小冊子、帶位及人群管理工作,細則由場地主管安排。須在舞台音響及燈光效果(一般較暗)下工作、上落梯級、與在場人士保持言語溝通以及協助/引領他/她們到所屬座位就座、並協助執行場館規則。
薪酬
每小時五十二元正
截止申請日期
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星期四)下午五時正
申請方法
申請表格[G.F.340(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申請人須於申請表上註明欲申請的場地。若申請人欲選擇多於一個工作地點,須於申請表上「申請職位名稱」欄旁清楚註明優先次序(以”1″為最優先)。[例:1.高山劇場;2.牛池灣文娛中心]。申請人須把填妥的申請表格,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郵寄或送達九龍紅磡高山道77號高山劇場(郵寄表格的遞交日期以郵戳為準)。請於信封面上註明「申請非公務員合約兼職帶位員職位」。逾期、未填妥、未簽署或以傳真或電郵方式提交的申請書將不獲受理。申請人如以郵遞方式提交申請,請在投寄前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正確的地址及已貼上足夠郵資,以避免申請未能成功遞交。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會由香港郵政安排退回或銷毀。申請人如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十星期內仍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
請注意:
(1) 申請人所有資歷以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為準,截止申請日期後所獲得的資歷將不獲考慮。
(2) 申請人如獲邀參加遴選面試,必須提交有關修業成績、證書及綜合招聘考試成績及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正本以供核實其資格,並須提供副本以作記錄。申請人如未能提交所需文件正本以供核實其資格,其申請將不獲考慮。
(3) 須不定時及輪班工作,包括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可於平日日間工作者或可獲優先考慮)。
(4) 工作時間因應節目而安排,可能須工作至凌晨;每更工作不少於三小時,需要候命工作。
(5) 須穿著制服當值。
(6) 獲取錄的申請人將以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用,為期十二個月。
詳情請參閱:http://www.lcsd.gov.hk/tc/aboutlcsd/jobs/jobs_det.php?jp=20171013_20171026&ja=pa&js=01_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