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筍工 民政事務總署請行政助理 月薪$20,985元

職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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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工一向都被視為是「筍工」,不過今次想要獲取一個面試機會也不容易,申請者需在提交申請表時,還要寫中、英文章各一篇,自問文筆好的你要把握機會了!

文章要求

申請人於提交申請表時,必須一併提交以下題目的書面答案。每條題目的書面答案字數為200至250字,不計標點符號,書面答案末端要註明字數。書面答案或會用作甄選面試,沒有夾附完整兩條題目書面答案的申請將不獲考慮。

題目一 (Question 1) – 以下題目請用中文作答:
請以南區青年活動委員會主席的身份,擬函邀請青年事務委員會主席出任「2017年南區青少年暑期活動閉幕禮」的主禮嘉賓。

題目二 (Question 2) – 以下題目請用英文作答 (Please provide written answer for the question below in English):

Suppose you are a projector coordinator of a non-governmental organisation, please prepare a proposal to apply for funding from the Southern District Council for organising an activity in the Southern District to promote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nd hygiene to be held in November 2017.

職位名稱

行政助理(區議會) / (青年計劃)

薪酬

月薪20,985元 

入職條件

(1)  持有本地大學頒授的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 及
(2) 具備豐富電腦軟件應用知識及中英文文字處理技巧。

職責

行政助理(區議會):
就下列工作提供行政和執行職務上的支援,包括:
(a) 協助籌辦、監察和評估社區參與項目和活動;
(b) 就南區區議會的日常運作提供行政支援;
(c) 為南區區議會轄下的委員會/工作小組提供行政支援; 及
(d) 在有需要時執行其他職務。

行政助理(青年計劃):
就下列工作提供行政和執行職務上的支援,包括:

(a) 協助監察獲核准青年計劃/活動的進度,以及協助籌辦/統籌地區青年活動委員會提出的青年計劃和活動;
(b) 協助審核及處理地區團體(包括學校及非政府機構)舉辦青年計劃及活動的申請;
(c) 協助發放核准撥款予申請成功的地區團體,以及查核所有核准青年計劃及活動的財務報告和單據;
(d) 協助推廣青年計劃及活動;
(e) 為辦公室的日常運作提供行政支援; 及
(f) 在有需要時執行其他職務。 

申請手續

申請人必須以通用表格第340號(3/2013修訂版)提出申請。表格可在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

填妥的申請表格連同上述問題的書面答案、詳細履歷表和學歷證書、專業資格證明及推薦書的副本(如有),必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郵寄或親身送交 “香港仔海傍道3號逸港居一樓南區民政事務處”。如以郵寄方式遞交申請,申請日期以郵戳日期為準。如親身遞交,請於截止申請日期下午5時前送達上述地址。請在信封面註明“申請行政助理(區議會) / (青年計劃)”。逾時遞交、申請表資料不全或沒有夾附相關證明文件的申請將不獲考慮。申請人如在截止申請日期後八個星期內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落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