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款保溫飯壼未達歐洲標準 建議6小時內進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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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打工仔帶飯上班,疫情下尤甚,藉此減低外出用餐風險。消委會測試市面8款燜燒壼及7款保溫飯壼的保溫效能,發現所有燜燒壼符合歐洲相關容量相對的保溫標準(即600至800毫升),貯存熱水在6小時後,壼內的溫度仍高於攝氏62度,介乎63.6度至76.4度。當中表現最好的為「膳魔師」SK-3020(428元),6小時後達76.4度、12小時保溫效能仍能維持65.6度。至於沒有標明來源地、售130元「大福口」二層不銹鋼高真空斷冷斷熱燜燒壺,6小時保溫性能達70.6度,保溫表現較差為「Pole Bear」JFF J800(149元),8小時後仍達65.5度。
至於測試的保溫飯壼(200至400毫升容量),屬中間有間隔層設計,5款為2層、2款為3層,歐洲相關標準要求6小時後保溫高於攝氏50度,結果發現,2層的樣本保溫標準,包括「Pole Bear」SGFJ-700(179元)及「Topvalu」(169元)上層和下層間隔,6小時後水溫僅得攝氏49.1度至40.3度,表現較遜色。3層樣本保溫表現亦一般,若最上層放入涼伴,或被下層食物加熱,消委會提醒注意食物安全。
消委會指,熱食貯存安全溫度應高於攝氏60度,冷食應低於4度,並指燜燒壼不具備加熱功能,建議只能放置已煮熟食物;保溫飯壼則應6小時內進食盛載食物。
資料來源:AM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