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君彥:《基本法》列明三權互相制衡監察

梁君彥:《基本法》列明三權互相制衡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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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昨日表示,本港沒有「三權分立」,指本港三權是互相配合和互相制衡。立法會主席梁君彥今日回應時指,立法會一直依照《基本法》行事,《基本法》清楚列明「三權」,即行政、立法及司法機關的職能一直各司其職、互相制衡及監察,過往及將來都會依從《基本法》。

資料來源:AM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