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政府律師招聘|起薪每月$77855 附政府工入職條件+申請方法
臨時政府律師丨薪酬
律政司的臨時政府律師薪酬由月薪港幣77,85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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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政府律師丨入職條件
申請人須-
(a) (i) 在香港取得律師資格(註:在2025年3月31日或之前在香港取得律師資格的人士亦可申請,但他們須在該日期或之前在香港取得律師資格,方會獲聘);或 (ii) 在香港取得大律師資格和全面執業權後,具備一年專業經驗;在香港有全面執業權,但在取得全面執業權後並無一年專業經驗的大律師亦可申請。如獲取錄,入職月薪將調節至低於港幣77,855元 (註:在2025年3月31日或之前在香港完成實習大律師實習期並取得大律師資格的人士亦可申請,但他們須完成實習大律師的訓練,表現令人滿意並在該日期或之前在香港取得大律師資格,方會獲聘);及
(b) 在香港中學文憑試或香港中學會考的英國語文科和中國語文科成績達第2等級或以上,或具同等學歷 (註:政府在聘任非公務員合約員工時,過往香港中學會考英國語文科(課程乙)和中國語文科E級的成績,在行政上會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英國語文科和中國語文科第2等級的成績)。
注意事項
如獲取錄者具備取得資格後的額外認可相關工作經驗,可能得到較高的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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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政府律師丨職責
負責律政司內的律政司司長辦公室轄下的法治建設辦公室的工作,其工作包括但不限於協助制定及推行重要政策措施,如加強統籌法治教育和培訓宣講領袖、全方位推廣香港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的優勢和機遇、深化粵港澳大灣區內法律實務接軌和推廣區內更廣泛地使用調解,及/或執行不時獲派的其他工作,或在本司其他辦公室從事其他法律工作。
獲取錄的申請人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任,聘用期約為一年。合約屆滿後,是否獲續聘,須視乎屆時律政司的服務需求及受聘者的工作表現而定。
臨時政府律師的薪酬範圍是多少?
臨時政府律師的薪酬由每月$77855起…詳情請看
臨時政府律師的學歷要求?
臨時政府律師最低的學歷要求為…詳情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