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會批准增加6萬億地方政府債務限額︳藍佛安:大大減輕隱性債務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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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部長藍佛安11月8日在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表示,增加的6萬億地方政府債務限額分3年安排,2024—2026年每年2萬億支持地方用於置換各類隱性債務。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全國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主任許宏才在新聞發佈會上介紹,議案提出,爲便於操作、儘早發揮政策效用,新增債務限額全部安排爲專項債務限額,一次報批,分三年實施。按此安排,2024年末地方政府專項債務限額將由29.52萬億元增加到35.52萬億元。
許宏才表示,議案已經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國務院財政部門將按程序儘早下達分地區限額,地方政府將依法做好債券置換工作,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將依法做好監督工作。
財政部長藍佛安介紹化債政策
在11月8日舉行的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新聞發布會上,財政部長藍佛安透露,從2024年起,我國將實施一項重大的債務置換計劃。根據計劃,未來五年內,每年將從新增地方政府專項債券中安排8000億元專門用於化債,預計累計可置換隱性債務4萬億元。此次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的6萬億元債務限額,將直接增加地方的化債資源,總額達到10萬億元。這一舉措旨在增強地方政府的債務管理能力,減輕隱性債務的壓力。
未來債務償還安排
藍佛安還明確表示,2029年及以後到期的棚戶區改造隱性債務2萬億元,將繼續按照原合同進行償還。
隱性債務的消化
藍佛安強調,通過政策的協同發力,到2028年之前,地方需要消化的隱性債務總額將從14.3萬億元大幅下降至2.3萬億元,這將顯著減輕地方政府的化債壓力,有助於提升地方財政的可持續性和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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