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研托賓稅防走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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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聞:

人民幣正逐步邁向自由兌換國際化目標,中、外跨境資金往來料愈趨頻繁。為壓抑短期投資套利活動,避免人民幣成炒作工具及資本外流令匯價波動,國家外匯管理局局長易綱近日再次提出要深入研究「托賓稅」。奈何市場對托賓稅毀譽參半,效果或適得其反。

所謂托賓稅,又稱外匯交易稅,由1981年的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詹姆斯‧托賓(James Tobin)於1972年在普林斯頓大學演講中首次提出,並以他名字命名的稅種。當時托賓提出在現貨外匯交易中徵收全球統一的交易稅,建議將稅率定為0.5%,用意是減少外匯投機性交易,避免匯率出現大上大落的不穩定情況。每逢經濟動盪時,托賓稅往往成為國際間熱烈翻炒討論的課題,在內地亦引起關注。易綱早於去年初已在《求是》雜誌中透露將研究托賓稅。最近,易綱再在最新一期的《中國金融》雜誌中撰文,坦言為防範異常跨境資金流動風險,抑制短期投機交易,以穩定人民幣匯價,將深入研究推出包括中國版托賓稅等的調節措施。

有助穩定匯率

托賓稅目的是要提高外匯交易成本,為投機活動構成阻礙,中、短期內可以讓央行根據本身經濟情況調整利率,以促進經濟。有分析認為,在目前內地經濟走下坡,人民幣匯價易跌難升下,托賓稅有助減少資本外流,對人民幣可起穩定作用。內地2015年8月份金融機構外匯佔款大幅減少約7,238億元人民幣,連續三個月減少(見下圖),凸顯內地走資問題,難怪易綱重提研究托賓稅。不過,托賓稅本身亦存在不少問題。因成本增加或導致外匯交易大減,令相關外匯交易可能轉移至其他沒有托賓稅的國家或地區,阻礙設有托賓稅國家的金融業發展。再者,某程度上這屬於變相的外匯管制,與人民幣要加入特別提款權(SDR)、成為匯率自由浮動的國際貨幣目標,背道而馳。過往有些國家在非常時期,亦曾推行托賓稅。如瑞典於1984年曾實施0.5%的托賓稅,卻導致大量金融業務轉投倫敦,因此瑞典於1991年廢除托賓稅。較早前,人民銀行向開展代客遠期售匯業務的金融機構,收取20%的零利率外匯風險準備金,凍結期為一年,市場認為這是推行托賓稅前的「試驗版」。倘若內地日後推出托賓稅,利多還是弊多?暫且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