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賣居屋︱業主賣樓須提交半年水電煤帳單 有未裝冷氣單位被列入黑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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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屋2023」經過約70天揀樓程序,所有單位今天(31日)售罄。同時,房委會公布,由6月1日起,資助單位業主申請「可供出售證明書」以出售單位時,須提交最近6個月內由公用事業機構發出的帳單副本,作為支持其申請的居住證明。
防業主炒賣居屋 須提供半年水電煤帳單
近年,新居屋炒賣情況引起社會關注,亦有報道指,個別居屋業主疑在購入單位後一直丟空,到4年轉售期限屆滿後放盤出售圖利,涉事業主須向房委會繳交所有利潤。
與此同時,有立法會議員指,居屋業主違規賣「清水樓」單位,房屋局局長何永賢回應,有關單位未裝冷氣已被列入名單,當局亦設「打擊濫用公屋」專責小組,會留意網上資訊及跟進個案。
房委會最新規定,居屋業主申請「可供出售書」 時,須提交近半年該單位公用事業(水電煤)帳單作證明,若申請者未能提供足夠資料,房委會會拒絕有關申請。
房委會提醒,根據業主與房委會所簽訂的買賣協議規定,資助單位須由業主本人及名列同一申請表上的全部家庭成員居住。倘若業主或其家庭成員在未得房委會的書面同意前,不再實際或永久居於該單位,房委會有權要求業主將單位轉讓回房委會,有關費用及支出須由業主負責。
如房委會發現業主違反相關規定,將不會批准有關人士就居屋第二市場計劃「可供出售證明書」的申請。即使是已發出「可供出售證明書」,房委會亦有權撤銷,以致有關業主將不能於居屋第二市場出售該單位。
「居屋2023」經過約70天揀樓程序,所有單位今天售罄。房委會發言人表示,銷售情況與「居屋2022」相若。 今次推售的單位包括6個新建居屋發展項目共9,154個單位,分別是啟德啟悅苑;觀塘安楹苑、安麗苑和安樺苑;屯門兆翠苑及元朗朗天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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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政府新聞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