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樓宇撻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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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般的樓宇買賣中,買賣雙方先後簽臨時買賣合約及正式賣樓合約。
合約條款會規定,買賣雙方必須遵守及履行本合約,甚至列明必買必賣條款以保障雙方。
若買方未按本合約完成交易,可視為撻訂,賣方有權沒收訂金;若賣方未按本合約完成交易,則須雙倍將訂金退還買方。
若賣方單方面宣布取消交易,買家有權向賣方追討差價及買賣過程中的損失。
合約條款會規定,買賣雙方必須遵守及履行本合約,甚至列明必買必賣條款以保障雙方。
若買方未按本合約完成交易,可視為撻訂,賣方有權沒收訂金;若賣方未按本合約完成交易,則須雙倍將訂金退還買方。
若賣方單方面宣布取消交易,買家有權向賣方追討差價及買賣過程中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