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推六小時工作天 連日本都試三天週末假期 最後員工生產力大增近四成 為何香港企業難推行?
撰文:經一編輯部| 圖片:iStock圖片
「優化彈性工作安排應對職場新常態」研究報告中,探討北歐、英聯邦及亞洲的先進國家,推行彈性工作安排的情況,由於氣候及文化差異,這些安排未必適合在港推行,但亦具有參考價值。
第一部分:北歐壓縮工時
瑞典
2015年,瑞典政府推行六小時工作天試驗計劃,包括首都數間初創企業、北部城市的醫院部門和大學醫院的手術部。瑞典西部一所長者照顧中心,80名護士轉至六小時工作天,另一所中心的80名護士則如常每天工作八小時。結果顯示,工時較短的護士申請病假次數較少、工作壓力較低、服務質素更佳。
瑞典法律保障子女未滿八歲的在職父母擁有法定權利,可向僱主要求縮減工時,但縮減部分不會有薪酬。瑞典數碼製作公司Background AB推行了一個為期九個月的「六小時工作天」試行計劃,員工於下班前,不能使用社交媒體或回覆個人電話和電郵,結果發現員工工作時更專注,更快完成工作。
芬蘭
芬蘭於2019年3月通過了《工作時間法》,給予所有僱員法定權利與僱主協調彈性工時的安排,讓僱員有權決定其最少一半工時內的上班時間及地點,包括在家工作。當地出現一個較為創新的概念—法定「工時庫」(Working hours bank),將工作和私人生活結合,容許僱員累積超時工作時數、彈性工作時數、有薪假和薪俸補貼於「工時庫」中,以供日後換取假期。
專家點評:壓縮工時未必適合香港
勞工顧問委員會香港僱主聯合會代表麥建華博士說:「在北歐,冬夏日照時間差異很大,所以長短週的安排非常重要,然而香港沒有這樣的需要。」香港樹仁大學工商管理學系助理教授林昊輝博士說:「華人企業文化比較傾向剝削,很多員工都需要超時工作,而且強調忠心,這與外國強調公平的文化不一樣,而且因為各種原因,可能有人不享受回家,寧願留在公司工作。」香港總商會人力委員會主席林翠華說:「若僱員的收入按比例隨工作的壓縮而調整,我相信香港絕大部分的僱員都不會接受。」
第二部分:英聯邦國家立法保障權利
英國
英國於2002年通過法例,允許父母或有照顧家庭責任的有限類別員工,向其僱主申請更改其工時、時間或工作地點的僱用條款和條件,每一年最多可以申請一次。2014年,英國政府通過了《兒童和家庭法》(Children and Families Act 2014),將彈性工作的權利進一步擴大,內容包括賦予所有員工要求彈性工作的法定權利。
英國政府亦對員工的請求施加限制,並且給予僱主最終的決定權,保證了彈性工作安排不會嚴重干擾企業的正常運作,這政策甚具參考價值。此外,英國成立150萬英鎊(約1,397萬港元)的工作與生活平衡挑戰基金,並由專業顧問公司為企業提供度身建議。
澳洲
澳洲於2009年《公平工作法》(Fair Work Act 2009)將彈性工作安排,納入國家就業標準的一部分,允許符合指定條件的員工向僱主申請彈性工作安排,主要是家庭照顧者。2014年,新南威爾士州出現活動式工作(Activitybased working, ABW),將傳統的固定座位轉變為開放式辦公室,有各種共享工作空間,企業允許員工根據當日的工作選擇工作空間,並鼓勵他們定期轉換場地。
位於澳洲的全球最大綜合礦業和資源公司必和必拓(Broken Hill Proprietary Company)的員工包括辦公室文員,還有大量前線勞動員工,因工作性質各異,難以統一彈性工作安排,公司為採礦機操作員提供了13種不同選擇的工時組合,例如工作一週休息兩週、工作兩週休息四週、甚至是職位共享等,工資則根據選擇的組合選項進行調整。
專家點評:英國/澳洲的立法規管不宜應用於香港
香港樹仁大學工商管理學系助理教授林昊輝博士說: 「香港牽涉太多差異及變數,每個人都有不同合適的工作或工作模式,難以強制立法推行,所以不應該一概而論,反而不立法比立法更好,應提供更多宣傳及鼓勵。」
第三部分:亞洲政府牽頭帶動
日本
2003年起,日本開始推行縮短工時政策;2005年實施彈性工時法,子女未滿三歲的僱員,可豁免承擔標準工時以外的工作及縮短工時;子女未滿八歲的在職父母,最多可要求縮減工時25%,但被縮減的工時不會有薪酬。2007年頒布工作與生活平衡憲章和指引,並制定五至十年目標;2015 年,安倍政府推動公務人員「提早上班」 彈性工時模式(「朝型勤務」)。
2019年底,微軟(Microsoft)日本分部引入壓縮工作週的安排,將週末假期延長至三天,結果顯示員工的生產力大增近四成。科技公司Fujitsu在2020年宣布推出「工作-生活互換」計劃,讓其80,000名員工彈性上班,包括彈性工時和在家工作。
新加坡
新加坡成立了一個由官商勞三方組成的策略委員會,負責制定策略推動,以及監察企業實行措施。政府設立了一個基金,資助本地公司推行僱員彈性工作安排,公司可向政府申請「工作與生活和諧津貼」,最多12萬新加坡幣(約65萬港元)。
政府建議僱主以量性和質性方法量度工作與生活計劃成效,以了解計劃是否達到目標,並提供例子作參考。政府推出「工作與生活卓越獎項」,以表揚致力協助僱員平衡工作與生活的僱主,獲獎企業能在兩年內,利用獲獎標誌作招聘和宣傳之用。
專家點評:津貼方案值得香港參考
香港總商會人力委員會主席林翠華說:「香港政府下一步應考慮提供更多津貼,資助中小企改善設備和基建,從而支持彈性工作安排。政府可考慮提供公共平台和基建給中小企使用,這樣中小企可以一個較低的資助價錢享用這些設備,從而支援僱員彈性工作;若基建不足,即使政府立法,中小企也無法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