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處請人 唔使考體能 消防隊目(食堂督導員)月薪$29,005 | 政府職位
撰文:Smart ED 編輯部 |圖片:新傳媒資料室
消防隊目(食堂督導員)入職條件:
(1) 學歷要求:(a)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五科考獲第2級或同等或以上成績;或具備同等學歷;或(b)在香港中學會考五科考獲第2級/E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備同等學歷;
(2) 具備最少三年大型膳食服務經驗;
(3) 能配製中西菜式;
(4) 懂得以合乎衛生的方法配製食物,並具備有關卡路里含量和均衡食材配搭的知識;以及
(5)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備同等學歷。
消防隊目(食堂督導員)申請手續:
(1) 申請人可 (a) 親身把填妥的政府職位申請書 [G.F.340 (Rev. 3/2013)] 投入設於九龍尖沙咀東部康莊道一號消防處總部大廈地下的投遞箱;招募期間投遞箱開放時間:星期一至五(公眾假期除外)上午九時至下午六時三十分;或
(b) 以郵遞方式把填妥的政府職位申請書 [G.F.340 (Rev. 3/2013)]送交九龍尖沙咀東部康莊道一號消防處總部大廈八樓委聘組。申請日期以信封上郵戳所示日期為準。請在投寄前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正確的地址及已貼上足夠郵資,以避免申請未能成功遞交。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會由香港郵政安排退回或銷毀;或 (c) 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網頁 (網址:http://www.csb.gov.hk) 作網上申請。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2) 政府職位申請書 [G.F.340 (Rev. 3/2013)] 可於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網頁 (http://www.csb.gov.hk) 下載。
(3) 所有申請必須按上述方法遞交。未填妥、逾期遞交的申請和以其他方法遞交的申請將不獲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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