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事務總署請行政助理 月薪21,930元 要有呢啲要求 | 非公務員職位空缺
【政府職位・民政事務總署行政助理】今次介紹的筍工是民政事務總署的行政助理,月薪21,930元,有興趣的朋友要注意。
撰文:Smart ED編輯部 |圖片:網上圖片
民政事務總署行政助理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
(a)持有香港任何一所大學所頒授的學士學位,或具同等學歷;及
(b)符合語文能力要求
(i)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3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或
(ii)在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3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註:就聘任非公務員合約僱員而言,2007年前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的成績,在行政上會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以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第3級」的成績];及
(c)具備極佳的中英文口語及寫作能力;及
(d)具備良好的溝通技巧,能與不同的非政府機構、社區團體和公眾人士聯繫和合作;及
(e)熟悉微軟Office操作(包括中英文文書處理和Excel);及
(f)於取得學位後,至少有一年有關行政或項目管理的工作經驗;及
(g)具備管理有關工務╱工程╱建築╱文化或藝術項目,及╱或合約管理,及╱或項目設計和策劃,及╱或運作管理方面經驗;及╱或熟識公共行政╱非牟利團體╱地區事務,並具備相關經驗;及╱或持有會計╱法律相關學歷的申請者獲優先考慮。
民政事務總署行政助理主要負責:
提供行政和執行上的支援,包括:
(a)協助處理撥款發放申領,聯絡區議會、其他政府部門、非牟利團體及╱或商營機構,整理和編制統計報表等;
(b)監察地區項目的進度,包括審理區議會、其他政府部門、非牟利團體及╱或商營機構提交的定期財務報告和進度報告的情況;
(c)為相關委員會及會議提供秘書和後勤支援服務;
(d)就處理申請和辦公室行政事宜提供行政支援;
(e)處理及管理相關文件檔案,包括與地區項目有關的網站資料;
(f)處理公眾和其他機構的查詢;
(g)協助統籌,監督和檢討地區項目,包括準備提交予政府部門、立法會和區議會的文件;
(h)協助統籌和舉辦與地區項目相關的宣傳公共關係活動;及
(i)在有需要時執行其他相關職務。
民政事務總署行政助理申請手續:
申請人必須以通用表格第340號(3/2013修訂版)提出申請。
表格可在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
填妥的申請表格連同詳細履歷表和學歷證書、專業資格證明及/或推薦書的副本,必須於截止申請日期下午六時或之前送達下列查詢地址,信封面註明「申請行政助理職位」。
經郵遞送達的申請,申請日期以信封上郵戳所示日期為準。請確保已為郵件支付足夠郵資,以免申請未能送達;郵資不足的郵件一律由香港郵政處理。
資料不齊全或不清楚,以及逾期遞交的申請將不獲受理。
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一般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十星期內接獲通知。申請人如沒有獲邀參加面試,可視作已經落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