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事務總署 活動統籌員 DSE五科3級 政府職位

民政事務總署請活動統籌員 要求DSE五科3級 人工14,975元 | 政府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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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事務總署】今次介紹的筍工是民政事務總署的活動統籌員,月薪14,975元,有興趣的朋友要注意。

撰文:Smart ED編輯部 |圖片:visualhunt

民政事務總署入職條件:

(a)(i) 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五科考獲第3級或同等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學歷;或

(ii) 在香港高級程度會考兩科高級程度科目考獲E級或以上成績,以及在香港中學會考另外三科考獲第3級/C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學歷;及
(b)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

民政事務總署主要負責:

(a) 協助統籌、推廣和籌辦社區參與項目及活動;
(b) 處理有關社區參與項目及活動的一般公眾查詢;

(c) 為區議會轄下的委員會/工作小組提供後勤支援;
(d) 在有需要時執行其他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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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事務總署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表格通用表格第340號((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

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

申請人須把填妥的申請表格,連同學歷/成績表及工作證明文件(如履歷表、僱主信等)副本,送交或郵寄至九龍紅磡庇利街42號九龍城政府合署8樓九龍城民政事務處(經辦人:人事組)。

請於信封面上標明“應徵活動統籌員”。如以郵遞方式寄交申請書,請緊記支付足夠郵費,否則申請文件將不會送達本處。

如以郵寄方式遞交申請,申請日期以郵戳日期為準。

如親身遞交,請於截止申請日期晚上六時前送交上述地址。

申請人如非使用所需申請表格、逾時遞交、資料不全或沒有夾附相關證明文件的申請將不獲考慮。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後約二至四個星期內接到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