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司司長辦公室請助理廚師 要考基本法 頂薪25,790元 |政府職位空缺|職場制勝
撰文:Smart ED編輯部|圖片:unsplash
政務司司長辦公室 助理廚師 入職條件:
申請人須
(a)具備最少五年在大戶家庭或大型機構烹調食物的經驗;
(b)擅長烹飪中西菜肴;
(c)能操流利粵語和簡單英語,並能閱讀和書寫簡單中、英文。
助理廚師主要負責預備食物、提供烹調服務及保持廚房清潔衞生。助理廚師須留宿;不定時和超時工作,包括在晚上、周末及公眾假期工作;以及穿着制服。
政務司司長辦公室 助理廚師 聘用條款:
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政務司司長辦公室會測試應徵公務員職位人士的《基本法》知識。
在面試時以口頭提問方式測試申請人對《基本法》的認識。不過,只有當2名申請人的整體表現相若,才會參考有關《基本法》知識的評分。
獲取錄的申請人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試用期為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政務司司長辦公室 助理廚師 申請手續:
填妥的申請書[通用表格第340號(3/2013修訂版)]連同證明文件,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以下列其中一種方式遞交:
(i) 使用公務員事務局網頁(www.csb.gov.hk)的網上申請系統。申請人如在網上遞交申請,必須於2019年6月20日或之前,把所需證明文件副本送達查詢地址,信封面和所有文件副本上須註明網上申請編號;
(ii) 郵寄到香港添馬添美道2號政府總部25樓2561室行政署內務組人事部;信封面請註明“申請助理廚師職位”(遞交申請日期以信封上的郵戳日期為準)。
為避免郵件過期或未能成功派遞,投寄前請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正確地址並已貼上足額郵資。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不會派遞至上述辦事處,並會由香港郵政按情況退還寄件人或銷毀。
申請人須自行承擔因未有支付足夠郵資而引致的任何後果;或 (iii) 投入行政署設於香港添馬添美道2號政府總部東翼二樓職員入口處的申請書投遞箱;信封面請註明“申請助理廚師職位”。
投遞箱的擺放時間為星期一至五(公眾假期除外)上午8時至晚上7時,截止申請當日(即2019年6月13日)只擺放至下午5時為止。
所有申請書如資料不全、逾期遞交、以傳真或電郵方式遞交、並非使用指定的申請表格、或沒有提交所需證明文件,將不予考慮。
申請表格[通用表格第340號(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也可在公務員事務局網頁(www.csb.gov.hk)下載。
申請人須在申請表格上提供電郵地址。獲選參加招聘考試及/或面試的申請人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六至八個星期內接獲通知。
沒有獲邀參加招聘考試及/或面試的申請人可視作落選論。只有獲選參加招聘考試及/或面試者才會收到通知。
政務司司長辦公室 助理廚師 相關資料:
查詢地址: | 香港添馬添美道2號政府總部25樓2561室行政署內務組人事部 | |||
查詢電話: | 2810 2805 | |||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 | 13/06/2019 17: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