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制及內地事務局請行政助理 月薪23,340元
部門:政制及內地事務局
職位名稱:行政助理
薪酬:月薪23,340元
入職條件:申請人必須
(a) 持有香港任何一所大學頒發的學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
(b)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達第3等級或以上,或具備同等成績;
(c) 良好溝通(包括書寫和會話)及社交技巧;以及
(d) 熟悉運用電腦軟件,包括MS Word, Excel, Adobe Acrobat, 以及擁有使用電腦處理數據能力。
職責:
(1) 處理一般行政工作,包括統籌宣傳活動,紀錄和資料管理,以及物流安排等;
(2) 協助進行資料搜集及分析;
(3) 協助處理採購及物資供應事務;
(4) 處理一般會計事務;
(5) 提供其他行政支援;以及
(6) 有需要時進行外勤或超時工作。
聘用條款:
獲錄用者,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任,為期12個月。
福利:
受聘人如能圓滿履行整個合約,而在合約期內維持良好表現及行為,可獲發約滿酬金。該筆酬金,加上政府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規定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將相等於受聘人在合約期內所支取底薪總額的10%。受聘人亦可享有12天年假及根據《僱傭條例》的規定給予而又適用的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產假、侍產假及疾病津貼。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 [G.F. 340 (3/2013修訂版)] 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 下載。申請人須將填妥的申請書連同一份過往工作經驗的簡介及相關文件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下列地址,並於信封面寫上「申請行政助理」。並非以指定表格提出、資料不全或逾時遞交的申請將不獲考慮。請確保已為郵件支付足夠郵資,以免申請未能送達本局。郵資不足的郵件,一律會由香港郵政處理。合適的申請人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六個星期內獲邀參加面試。如申請人未有接獲通知,則可視作已經落選。
查詢地址:香港添馬添美道2號政府總部東翼12樓政制及內地事務局
查詢電話:2810 2059/ 3655 4064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22/12/2017 18:00:00
部門網址:http://www.cmab.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