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桶理論決策模式(一)
這便是著名的「垃圾桶理論」(The Garbage Can Theory)。這個理論,是由三位學者(Cohen, March, Olsen)在1972年提出。
據說當時三位學者,同時參與大學的聘請會議,經過一輪的會議,提出及建立了許多建議和準則後,竟然無法選出應該要聘請的人士。
最後是由一位從來不在考慮名單中的人出任。經歷了這件事,三人都十分疑惑。
於是他們把各自的反思結合寫成理論,用以解釋組織中的決策過程,就像一場混亂的碰撞,問題、解決方案、參與者和選擇全都丟進一個看不見的「垃圾桶」裏,決策不是透過邏輯推理而得出的,而是像打亂的拼圖一樣,碰巧拼到一起,形成了決策。
3原因形成非理性決策
形成「垃圾桶理論」,此非理性決策模式的因素有三個。
其一是目標模糊(problematic preferences),意思是召開會議的最終目標不明,導致與會者有各自偏好的問題。
故此,與會者只考慮了自身利益,或僅僅就自身所關注的問題提出解決方案。
其二,可說是方法的不確定性(unclear technology)。與會者僅僅了解其自身職務,而無法對其他部門,整體公司運作有著透徹的認知,導致其無法提出有利於全域的解決方案。
其三,是流動性參與(fluid participation)。在決策形成過程中參,與決策的人員具有一定的流動性。
即使是討論相同的議題,與會者可能完全不同,這也導致最終決策和過往討論存在必然的差異,甚至可能完全相反。
訂立清晰目標為重
在我們生活或企業決策中,應該如何避免出現無規律可循的非理智決定呢?訂立清晰的目標尤為重要。
此外,決策者亦必須確保公司參與決策的人士對各個部門的分工,商品生產程式,銷售管道等有著一定的知識。
而這便要依靠公司內部緊密的交流溝通,從而做出對企業而言最適合的決定。
在人生中,我們也會面對形形色色的抉擇時刻,這往往需要我們對自己在聽取各方意見後,做出理性而有利全域的決定。
下篇再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