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代聽電話警告上司勿致電 休假丈夫即被炒惹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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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一間美容中心的員工在休假期間,其妻代其接聽上司的工作相關電話,並警告上司不要在休假期間詢問非緊急公事。上司隨後以「你屋企人會咁,我怕咗唔敢繼續畀task你去跟」作為理由,立即解僱該員工,並未給予任何賠償。
網友對解僱行為質疑
該事件在「連登討論區」引起廣大關注,許多網友認為上司的解僱行為並非合理,並建議員工可以直接尋求勞工處的幫助,「無賠直接搵勞工處都得啦」,或者要求賠償代通知金。另有網友質疑事件的真實性,並呼籲提供更具體的證據。
員工可對不合理解僱提出補償申索
根據香港的僱傭條例,如果僱員已經連續工作超過24個月,而僱主未能提供合理的理由解僱僱員,則僱員可以對不合理解僱提出補償申索。僱主需要提供五項合理解僱理由中的任何一項,包括僱員的行為、能力或資格、裁員或業務運作需要、法例規定或其他實質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