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助理招聘|起薪每月$28725 附政府工入職條件+申請方法
行政助理丨薪酬
民政事務總署的行政助理薪酬由每月薪金港幣28,7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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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助理丨入職條件
(1) 持有香港任何一所大學頒授的學士學位,或具同等學歷;
(2)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3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參閱註];
(3) 具備良好中英文書寫能力並操流利粵語和英語;
(4) 具備良好電腦操作知識,包括MS Word、Excel、PowerPoint 及中文英文電腦文書處理;
(5) 具備良好的溝通技巧,能與不同的非政府機構、社區團體和公眾人士聯繫和合作;
(6) 於取得學位後,至少有一年有關行政或項目管理的工作經驗; 及
(7) 具備公共行政╱非牟利團體╱地區事務╱會計相關知識和經驗的申請者將獲優先考慮。
注意事項
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成績,在行政上會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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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助理丨職責
(1) 為地區管理事宜及/或區議會提供行政支援;
(2) 為委員會及工作小組提供支援,包括安排會議、編寫會議紀錄及簡介,與區議員、政府部門及其他機構聯繫;
(3) 提供一般行政及管理支援,例如籌備項目、資源及檔案管理、蒐集和分析統計資料及編寫報告等;
(4) 處理撥款申請及相關事宜;
(5) 處理查詢及投訴;
(6) 協助籌辦社區活動;
(7) 處理與大廈管理有關事宜;以及
(8) 在有需要時執行其他職務。
(1) 申請人如獲聘用,將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受聘;
(2)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受聘人續約與否須視乎工作表現及工作需要而定;
(3) 受聘人或須於戶外及不定時工作,以及在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工作。
(4) 聘用合約可能因個別運作需要而不足1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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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助理丨申請手續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 09/09/2024 18:00:00 |
經互聯網遞交申請 | 不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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