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譯員/行政助理招聘|起薪$29,000 附政府工入職條件+申請方法
翻譯員/行政助理丨薪酬
創新科技署的翻譯員/行政助理薪酬由月薪港幣29,000元至35,000元,視乎學歷及經驗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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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譯員/行政助理丨入職條件
申請人須-
(a) 持有本港大學頒授的翻譯、中國語文、英國語文、中國文學或英國文學學位,或具同等學歷[見註(1)];
(b) 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考獲第3等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見註(2)];
(c) 於取得上述學歷後,具有最少三年全職翻譯工作經驗;
(d) 熟悉中文文書處理;
(e) 通曉普通話;以及
(f) 如具備在政府部門或公營機構的相關工作經驗,將獲優先考慮。
注意事項
(1) 申請人須在申請表格上清楚註明所修讀學位課程的主修和副修科目。申請人如有其他學歷(例如相關科目的更高學歷),亦須一併在申請表格上列明。
(2) 政府在聘任非公務員合約僱員時,2007年前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或英國語文科(課程甲)「A級」的成績,在行政上會被視為等同2007年及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第3等級」的成績。
(3) 填妥的申請表格須連同(i)履歷表、(ii)香港中學文憑考試/香港中學會考/綜合招聘考試成績副本(如有);以及(iii)現時及過去的相關受僱記錄副本一併遞交。申請人另須提交履歷表,列明取得有關學歷後所具備的相關工作經驗及性質。
(4) 獲篩選的申請人須參加筆試。
(5) 無論男女,均可申請此職位。
申請人如在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未能完全符合入職條件(a)、(b)及(c)任何一項,其申請將不獲受理。
翻譯員/行政助理丨職責
翻譯員/行政助理主要負責-
(a) 中英文互譯工作;
(b) 草擬和審核中文及英文文件;
(c) 就中文的使用提供意見;
(d) 在各類會議及會談中提供傳譯服務;
(e) 協助執行人力資源管理職能,包括在招聘工作中擔任秘書,以及擬備與人事事宜有關的信函及其他文件;
(f) 執行辦公室行政工作;以及
(g) 執行上級所指派的其他職務。
獲聘用者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用,固定為期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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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譯員/行政助理丨申請手續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 18/08/2023 17:00:00 |
經互聯網遞交申請 | 不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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