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統籌員 (北區)招聘|起薪$17,670 附政府工入職條件+申請方法
活動統籌員 (北區) | 目錄
活動統籌員 (北區)丨招聘詳情
部門 | 民政事務總署 |
職位名稱 | 活動統籌員 (北區) |
薪酬 | $17,670 |
學歷要求 |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 香港高級程度會考成績 香港中學會考成績 |
截止申請日期 | 08/05/2024 17:00:00 |
經互聯網遞交申請 | 不適用 |
活動統籌員 (北區)丨薪酬
民政事務總署的活動統籌員 (北區)薪酬由月薪港幣$17,6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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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統籌員 (北區)丨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
(a)(i) 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五科考獲第3級或同等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學歷;或
(ii) 在香港高級程度會考兩科高級程度科目考獲E級或以上成績,以及在香港中學會考另外三科考獲第3級/C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學歷;
(b)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 及
(c) 具備良好電腦知識包括精通MS Word、Excel、PowerPoint及中文輸入法(如倉頡、速成)。
(註:上述(a)項的科目可包括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
注意事項
(1)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並表現優異」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C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3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E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2級成績。
(2)有關科目可包括中國語文及英國語文科。
(3)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 C級及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和第2級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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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統籌員 (北區)丨職責
(1) 協助統籌、推廣和籌辦社區參與項目及活動;
(2) 處理有關社區參與項目及活動的一般公眾查詢;
(3) 為區議會轄下的委員會/工作小組提供後勤支援;
(4) 在有需要時執行其他職務。
(1) 應徵者如獲錄用,將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受聘,為期一年。續約與否須視乎工作表現,工作需要及資源是否足夠而定;
(2) 如有需要,或須於星期六、日、公眾假期及辦公時間外工作;
(3) 受聘人或須於戶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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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統籌員 (北區)丨申請手續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 08/05/2024 17:00:00 |
經互聯網遞交申請 | 不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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