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護主任招聘|起薪$44,385 附政府工入職條件+申請方法
救護主任丨招聘詳情
部門 | 消防處 |
職位名稱 | 救護主任 |
薪酬 | $44,385 |
學歷要求 | 學士學位 副學士或高級文憑 已註冊專上學院文憑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 香港高級程度會考成績 |
截止申請日期 | 14/12/2023 23:59:00 |
經互聯網遞交申請 | 可以 |
救護主任丨薪酬
消防處的救護主任薪酬由一般紀律人員(主任級)薪級表第7點(每月44,385元)至一般紀律人員(主任級)薪級表第22點(每月81,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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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護主任丨入職條件
(1)(a)持有香港任何一所大學頒發的學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註(a);以及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綜合招聘考試的兩張語文試卷 (中文運用和英文運用) 取得「一級」成績註(b&(c)),或具備同等成績,並能操流利粵語和英語;(月薪49,505元)或
(b)持有香港任何一所大學頒發的學士學位,或香港大專院校頒發的認可副學士學位,或香港的理工大學/理工學院/香港專業教育學院/科技學院頒發的高級文憑,或註冊專上學院在其註冊日期後頒發的文憑,或具備同等學歷;以及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註(d)或以上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並能操流利粵語和英語;(月薪46,925元)或
(c)(i)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五科考獲第3級或同等註(e)或以上成績,或具備同等學歷;或(ii)在香港高級程度會考兩科高級程度科目考獲E級或以上成績,以及在香港中學會考另外三科考獲第3級註(d)/C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備同等學歷;以及(iii)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註(d)或以上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並能操流利粵語和英語 [上述(i)項及(ii)項的科目可包括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月薪44,385元)
(2)通過體能測驗和模擬實際工作測驗(詳情請瀏覽消防處網頁或致電招募熱線查詢);
(3)通過能力傾向筆試;
(4)通過能力傾向實務測驗;以及
(5)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註(g)]。
注意事項
(a)現正修讀大學學士學位,並將在2024或2025學年畢業的學生也可申請。上述申請人必須分別在2024或2025學年內取得所需學歷資格(即持有由香港任何一所大學頒授的學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才會獲聘任。
(b)考生在綜合招聘考試的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試卷的成績分為二級、一級或不及格,當中以二級為最高等級。政府在聘任公務員時,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中國語文科第5級或以上成績;或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C級或以上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中國語文科第4級成績;或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D級的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一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英國語文科第5級或以上成績;或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C級或以上成績;或General Certificate of Education (Advanced Level) (GCE A Level) English Language科C級或以上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英國語文科第4級成績;或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D級成績;或GCE A Level English Language科D級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一級成績。在International English Language Testing System (IELTS)學術模式整體分級取得6.5或以上,並在同一次考試中各項個別分級取得不低於6的成績的申請人,在IELTS考試成績的兩年有效期內,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IELTS考試成績必須在職位申請期內其中任何一日有效。
(c)持有學位的申請人如在獲發聘書時持有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及中文運用兩張試卷所需的成績,或同等成績,便符合資格獲取學位持有人的起薪點。
(d)政府在聘任公務員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 C 級及E 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和第2級成績。
(e)政府在聘任公務員時,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並表現優異」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C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3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E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2級成績。
(f)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申請人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申請人,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申請人會獲邀參加遴選面試。
(g)政府會測試所有應徵公務員職位人士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知識。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是所有公務員職位的入職條件。申請人必須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中取得及格成績方會獲考慮聘用。如申請人在申請公務員職位時仍未曾參加相關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或未曾在相關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考獲及格成績,仍可作出申請。他們會被安排在招聘過程中參加相關《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
救護主任丨職責
救護主任主要負責(1)主管救護站;(2)執行與訓練救護員相關的職務; (3)指揮和領導救護車隊員在緊急事故中提供送院前護理服務和執行救護職務;(4)執行管理和行政工作,例如員工管理、質素保證、救護車隊管理、資源管理、社區關係和策劃職務;以及(5)出動處理緊急召喚。【註:救護主任須受紀律約束,並須輪班當值,隨時候召工作及穿着制服。】
獲錄用的救護主任,會按當時適用的試用條款受聘,試用期為三年。如在試用期工作表現令人滿意,試用期滿後可轉為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受聘。在通過試用關限之前,獲取錄的救護主任須(a)在基礎訓練課程結業試及格;(b)在試用期間,通過各項能力鑑定和考試;(c)在確實聘任前六個月內通過體能測驗;(d)持有有效的消防駕駛執照;以及(e)試用期滿,表現令人滿意,並完全符合職系的要求和服務需要。
救護主任的薪酬範圍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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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護主任的學歷要求?
救護主任最低的學歷要求為…詳情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