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主任(製圖)招聘|起薪$24,380 附政府工入職條件+申請方法
技術主任(製圖)丨薪酬
地政總署的技術主任(製圖)薪酬由總薪級表第9點(每月港幣24,380元)至總薪級表第22點(每月港幣47,79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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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主任(製圖)丨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
(a)持有香港任何一所理工大學╱理工學院、香港專業教育學院或科技學院╱工業學院頒發的電腦輔助製圖、數字測圖或地理信息文憑╱高級證書,或具備同等學歷[註(1)];
(b)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取得「第2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備同等資格[註(2)];以及
(c)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註(3)]。
注意事項
(1) 如申請人尚未具備入職條件(a)所述學歷資格,但正修讀有關課程,並將於2024年12月31日或之前取得所需學歷資格也可申請;申請人如獲錄用,必須在上述日期或之前取得所需學歷資格才獲聘任。
(2) 政府在聘任公務員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及「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和「第2級」成績。
(3) 政府會測試所有應徵公務員職位人士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知識。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是所有公務員職位的入職條件。申請人必須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中取得及格成績方會獲考慮聘用。如申請人在申請公務員職位時仍未曾參加相關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或未曾在相關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考獲及格成績,仍可作出申請。他們會被安排在招聘過程中參加相關《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
(4) 申請人必須通過色覺評核,以便執行與擬備地圖及圖表有關的職務。
技術主任(製圖)丨職責
技術主任(製圖)主要負責:
(a)擬備彩色地圖、圖則、影像地圖、圖表及其他各類圖則;
(b)收集、編製和處理數據;
(c)保存辦公室記錄和編製生產統計數字;
(d)保存地籍、製圖及相關的數據庫;
(e)參與電腦系統的管理和設計工作;以及
(f)在地圖產品的銷售和推廣方面提供顧客服務。
(註:或須不定時工作,以及調派至其他政府部門工作。)
獲取錄的申請人通常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或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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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主任(製圖)丨申請手續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 13/05/2024 23:59:00 |
經互聯網遞交申請 | 可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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