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主任(儀器)招聘|起薪$24,380 附政府工入職條件+申請方法
技術主任(儀器)丨招聘詳情
部門 | 水務署 |
職位名稱 | 技術主任(儀器) |
薪酬 | $24,380 |
學歷要求 | 文憑或高級證書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 香港中學會考成績 |
截止申請日期 | 31/05/2024 23:59:00 |
經互聯網遞交申請 | 可以 |
技術主任(儀器)丨薪酬
水務署的技術主任(儀器)薪酬由總薪級表第9點(每月港幣24,380元)至總薪級表第22點(每月港幣47,79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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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主任(儀器)丨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a)持有香港理工學院/理工大學、香港專業教育學院或工業學院/科技學院頒發的電機或電子工程文憑或高級證書,或具備同等學歷;及(b)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達第2等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註1);以及(c)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註2)。
注意事項
(1) 政府在聘任公務員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及E級的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及其後舉行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等級和第2等級的成績。(2) 政府會測試所有應徵公務員職位人士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知識。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是所有公務員職位的入職條件。申請人必須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中取得及格成績方會獲考慮聘用。如申請人在申請公務員職位時仍未曾參加相關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或未曾在相關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考獲及格成績,仍可作出申請。他們會被安排在招聘過程中參加相關《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
(申請人所有學歷/經驗以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為準,截止申請日期後所獲得的學歷/經驗將不獲考慮。)
技術主任(儀器)丨職責
技術主任(儀器)主要負責(i) 安裝及保養電機、電子及機械儀器裝置,其中包括控制、監控及遙測器材;及(ii)執行工場維修工作及校準儀器裝置。
(註:或須到偏遠地區工作;不定時工作或輪班當值。)
獲取錄的申請人通常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或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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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主任(儀器)丨申請手續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 31/05/2024 23:59:00 |
經互聯網遞交申請 | 可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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