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居英國 無懼高稅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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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年40歲的楊女士,單身,任職市務總監,月薪60,000元,扣除每月個人開支20,000元、保險4,000元、家用10,000元後,可儲蓄26,000元;另有一個已供滿的住宅物業(價值約650萬元)、50萬元股票、200萬元現金及定期存款,以及100萬元強積金,正計劃五年後退休,與母親搬到英國生活,希望到時每月會有20,000至25,000元被動收入。
根據楊小姐的財政狀況,上述理財目標不難達到。但筆者認為可規劃得更好,尤其是考慮到英國稅率遠高於香港⸺入息稅最高稅階為45%,遺產稅亦達40%,資產增值稅最高則要20%。只要適當利用理財工具,便可以令財富不斷滾存增值,避免被通脹蠶食之餘,並可減少移居當地所遇上的稅務負擔。
分紅儲蓄保單 3大途徑省稅
因此,筆者認為,楊小姐可將手持的200萬元現金,以及定期存款中的150萬元,轉投分紅儲蓄保單。其好處是可製造被動收入之外,並可利用英國的「5%法則」,令有關收入,毋須即時繳付入息稅。所謂「5%法則」,即投保人每年從保單中部分退保或提取資金,只要不超過已繳保費的5%,便毋須繳付入息稅。金額不足5%的話,餘額還可累積,直到20年後期滿。
例如楊女士一筆過繳付保費150萬元,每年便可提取75,000元,超出額度才需要繳稅。假設首三年不提取;第四年提取40萬元,扣除30萬元累計額度的10萬元,便須繳稅。除了將現金及定存轉為保單外,筆者認為,楊女士還可將每月盈餘的一部分,例如20,000元投放到五年期的月供基金。因為經歷去年跌市,現時不少基金價格處於相對低位,以回報5%計算,大約五年半後可滾存至150萬元。
派息債券基金 增被動收入
到時一併再把50萬元股票,即是合共200萬元,買入派息債券基金,便可進一步增加被動收入。以年回報率8厘計算,每年可收息16萬元,相當於每月13,300元。
至於手頭上的物業,則可於離港前賣出,轉而買入移居目的地曼徹斯特市的住宅。
按照當地樓價,以及只是二人居住看來,從中又可套現一筆資金,計及強積金增值至140萬元,楊女士移英時便會持有大量現金,足夠與家人中期生活所用,而毋須太早提取分紅儲蓄保單資金。總括而言,只要好好利用理財工具,離港人士既毋須變賣所有資產,才能規避各種稅項,且能達到財富繼續滾存的效果。
圖片來源:Unsp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