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四口兩次無強檢|遭房署懷疑再沒收公屋 原來這家人早已⋯
自斷後路
網民在一個親子討論區發長文,指朋友公屋屋邨先後兩次進圍封強檢:
「話說朋友一家四口移民咗已經有3個月了,最近兩次大廈強檢冇去到,比政府check到移咗民,收咗間公屋了!連條後路都冇埋⋯⋯」
發帖的網民指房署要求戶主9月遷出公屋單位,需靠本地親友幫手清理執屋。他透露朋友最新情況,指對方在彼岸已租屋,似乎短時間不會回港。該網民也覺得「霸住間屋係唔啱。」
無應門公屋戶佔10%
房屋局局長何永賢上月回答立法會議員查詢公屋戶丟空單位的議題。
他列舉數字,指今年1月至6月底,公共屋邨進行約250次圍封強檢行動,當中約120次行動由房屋署統籌。如有單位在圍封當晚沒有住戶應門,政府會跟進及即場派發通知書,並提醒住戶須在解封後按強制檢測公告的指定時間進行檢測。
截至今年6月底,沒有應門的住戶數目佔需檢測住戶總數約10%。
港大學者:以出入境紀錄打擊丟空公屋
港大香港大學經濟及工商管理學院講師阮穎嫻7月在報章撰文,如目標要短期內加快公屋流轉,首先要加強打擊丟空公屋,不拖慢其他人的上樓速度,其中一個做法是房署向入境處大規模核對公屋租戶出入境資料。
她指出,如在2019年至目前,公屋租戶的所有住客有連續6個月不在港,就是沒有遵守租約或公屋政策要求持續居住公屋,房署可向他們發出遷出通知書,要他們交還公屋。6個月已比原定3個月的規定有多一倍寬限期。
若有人以疫情解釋丟空,阮穎嫻指:「正常香港人,在香港工作,有家人要照顧,放多日假都被老細鬧,根本無辦法持續離開香港而沒有後果。很多朋友因為在港有事辦,即使有疫情,也留在香港共存亡。」
另外,她也以公屋非度假屋為比喻:「這些身處外地而濫用公屋的人,有些在外地有住處,有兒有孫,不用交租,還可能有層樓,在港不用工作,所以不用回來,那為什麼還要留着公屋給他們呢?公屋是緊絀的公共資源,不是他們的度假屋,喜歡就回來住。把這些人的公屋騰空,留給正在輪候公屋而365天都居住香港的人,公屋資源的效益較高,比較幫助到有需要的人。」
此外,阮穎嫻房署需更積極作為,如加強資產審查及高罰則增阻嚇作用。
中央專責小組打擊濫用公屋
房委會表示,為打擊租戶濫用公屋,除透過日常管理措施和兩年一度家訪調查時偵察懷疑濫用個案外,房委會轄下的中央專責小組亦會深入調查隨機抽選及公眾舉報的個案。房委會已成立由經驗豐富的前線管理人員組成的中央專責隊伍和特遣隊,分別加強偵查濫用公屋的工作和於辦公時間以外的偵察行動。
根據房委會資料,逾三個月非經常持續居住,屬於丟空單位及濫用公屋的行為。如租戶被證實濫用公屋,除會被終止租約外,更可能會遭檢控。
網上反應:
- 咁根本移民就應該交番間屋la,唔值得可憐喎!
- 好事,政府應該每個移民既都check一下,即刻可以free出好多公屋俾需要既人。
- 知道自己沒有退路先會有動力。
- 唔怪之得唔停強檢。
- 如果政府有認真全部去check,應該可以check到好多人唔係香港長住,但又霸住間公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