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新規要求科技巨頭支付新聞內容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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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政府計劃推出新規則,要求大型科技公司為使用其平台上的新聞內容支付費用。財政部助理部長兼金融服務部長史蒂芬·瓊斯於週四宣布,此舉旨在為數字平台與新聞媒體業務之間的協議創造經濟激勵。
新聞談判倡議
此計劃被稱為「新聞談判倡議」,將對包括Meta Platforms和Google在內的全球科技巨頭施加壓力,要求牠們為內容支付費用,否則將面臨在澳洲繼續營運的風險。瓊斯指出,受此影響的平台包括在澳洲擁有超過2.5億澳元(約1.6億美元)收入的重要社交媒體平台和搜索引擎。
商業協議抵消費用
瓊斯補充說明,任何平台與新聞媒體業務自願達成的商業協議都將抵消這一費用。此外,Meta已與包括新聞集團和澳洲廣播公司在內的幾家澳洲媒體公司達成協議,但表示將不會在2024年後續簽這些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