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28

COP28氣候協議 達成加快行動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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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週三(12月13日)COP28的氣候協議最終也達成一致。大會在週二(12日)上午決定加時討論。比原來的限期延遲一天才達成共識。協議最終文本沒使用「phase out-逃汰」一詞,而是「加快行動」,從化石燃料過渡到使用其他能源,例如可再生能源(Renewable Energy)。

今次COP28達成的最終協議,「首次」包含減少所有化石燃料使用的承諾;與此同時,也使用一些較為模糊的措辭,代表某程度上,有一些國家可採取「最低限度」,而非「最極致」的行動。

要求為全球轉型作出貢獻

大會的主席賈比爾(Sultan Al Jaber)在最終協議的會議上,向各國代表致辭時稱這份得來不易的協議「具有歷史意義」,締約方有史以來在最終協議中,使用了關於化石燃料的措辭,當中所象徵的轉變,可謂重新定義「未來世界的經濟」。
筆者在杜拜,全程參與及關注過去這15天各單位多次的發言、討論、談判,可以把是次COP28,定性為「成功和合理」。

此協議當中最大的成就,實為首個全球盤點(Stocktaking)落槌定音,各國必須按自己的能力和資源作出改變和貢獻。
當然,很多事情,方方面面都可更進一步、更大更快,但需要在指定時間內,協調各持分者不同利益、矛盾和衝突的情況下達成共識,談可容易。
舉例,單就談判方石油、天然氣和煤炭的未來使用問題,已經足夠產生強烈分歧,最後的協議前後由本週一(11日)開始已經改了幾版,相關文段也經過數次修訂。
大小國家代表、媒體、公司、志願機構、非牟利機構,都各自動用其資源和籌碼爭取機會。
早期的協議草案中包括了「逐步淘汰」化石燃料的要求,這是100多個國家和許多氣候組織一直以來的呼籲。這一提議,當然遭到許多「發展中國家」的反對。

而最終協議,不再要求「逐步淘汰」化石燃料,而是呼籲各國以「合理、有序的方式迅速推進」能源系統轉型、減少化石燃料使用。
協議要求各國為全球轉型作出「貢獻」,不是直接「強迫」各國自己做出這種轉變。

具開創性的意義

各國「可以」減少排放的選項,包括「以公平、有序和平等的方式,減少化石燃料的消費和生產,以便在2050年前後實現淨零排放」,其他包括「到2030年,將再生能源容量增加兩倍」、「迅速逐步淘汰未減量煤炭」。
雖然這與很多持分者想要的「逐步淘汰」有差距,但已經有了其開創性的意義。
無論如何,今次達成共識的協議內容豐富而廣泛,也包含了很多好的內容,筆者認為合理和有序。

在杜拜現場親身體驗到大會,主辦國,各單位的投入和工作,希望值此文感謝COP28 UAE大會的妥善安排和工作。下一次的COP29,在阿塞拜疆見。

撰文:經一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