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nel告華為商標侵權敗訴 歐洲法院幫唔落手 究竟視覺差異有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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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品牌抄襲外國品牌商標的事件時有聽聞,原創者更經常會在中國落得敗訴下場。然而,法國奢侈品牌香奈兒(Chanel)與華為捲入的商標糾紛,不但歐盟知識產權辦公室不站在Chanel一方,連位於盧森堡的歐盟普通法院亦駁回Chanel的上訴。
撰文:經一編輯部| 圖片:Unsplash、歐盟法院判決書
商標糾紛源於2017年
華為早於2017年,向歐盟知識產權辦公室為旗下電腦硬件商標申請注冊保護,Chanel認為華為的商標,與自己在法國注冊的商標有相似之處,因此提出反對。
華為申請的商標圖案,是上下兩個交纏的半環;而Chanel的商標是橫向交纏的兩個半環。
歐盟:難引發公眾混淆
Chanel的商標用於旗下香水、化妝品、珠寶飾物、皮具和服裝產品上;華為的商標則用於電腦硬件。
2019年,歐盟知識產權辦公室裁定,兩個商標圖案並不相似,難引發公眾混淆,因此駁回Chanel的反對意見。
盧森堡法院:視覺差異很大
Chanel不服裁決,之後在位於盧森堡的歐盟普通法院提出上訴,但該法院在本週三(21日)駁回上訴,並稱指兩個商標的視覺差異很大。
裁決提到,Chanel的商標曲線更圓潤、線條更粗,且方向是水平的,而華為商標是垂直的,因此判定兩者存在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