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社保】港澳台居民2020年起要依法參加內地社保!乜嘢情況可以唔使買社會保險
廣告
內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最新公布《香港澳門台灣居民在內地(大陸)參加社會保險暫行辦法》,由2020年1月1日起,在內地就業、居住和就讀的港澳台居民,將可擁有社保卡,與內地居民一樣,要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及享有合法權益。
撰文:Smart ED編輯部 | 圖片:中新社
港澳台居民要依法參加內地社保 2020年生效
《香港澳門台灣居民在內地(大陸)參加社會保險暫行辦法》,規定受聘於內地註冊或登記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個體經濟組織等的港澳台居民,要參加職工基本養老、醫療、工傷、失業和生育保險,由本人和用人單位繳交社會保險費。
行政部門將按《社會保險法》的規定監督,用人單位若未為港澳台居民辦理社保卡,當局會按照相關法律處理。
- 在內地從事個體工商經營、靈活就業並辦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的港澳台居民,可參加職工基本養老和醫療保險
- 待業並已辦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的,可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及醫療保險
- 在內地就讀的港澳台大學生,則要參加高等教育機構所在地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乜嘢情況可以唔使買社會保險
另外,當局也考慮到實際情況,規定港澳台居民若已在香港、澳門、台灣參加當地社會保險,可以持相關證明,不在內地參加基本養老及失業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