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幾千蚊利是錢買儲蓄保 20年後變六位數字
最近看到一則內地新聞,一名母親與丈夫離婚後,將子女存在銀行合共56萬元人民幣的利是錢全部取走,最後被告上法庭,法官判母親要全數歸還該筆利是錢外,還要支付利息損失。
這則新聞吸睛的地方,除了孩子能有56萬元利是錢之外,原來在內地,是有法例規定父母不能私吞子女的利是錢。
內地規定利是錢要用在子女利益上
這裏有頗多論點,我和太太為此也討論了很久。首先,究竟利是錢屬於小朋友還是父母的?
站在小朋友的立場,突如其來多一筆利是錢,當然想買自己喜愛的玩具。但站在父母立場,看到小孩子所買的玩具,在一段日子後便丟在一角變為垃圾,便會覺得利是錢白白浪費。
事實上,香港有部分小朋友逗到的利是,最後要上繳父母,畢竟世上沒有免費午餐,父母要派利是出去,小朋友才有利是收,所以有些父母會收回小朋友利是,來補幫派利是的支出。另外,小朋友的起居飲食,支出都是父母給的,所收的利是錢也會用在小朋友身上,因此有部分父母認為,沒收小朋友利是錢是天經地義的事。
不過,如何能夠保證父母所收的利是錢會用在小朋友上,不會被私下挪用呢?內地法例規定,父母必需將子女的利是錢,用於子女的利益上,例如可以幫他們報興趣班,或是為子女買保險。
為小朋友買保險
要解決雙方矛盾,最佳方法就是父母幫小朋友儲起利是錢,開一個兒童理財戶口,或是替他們買有儲蓄成份的保險,一來可以灌輸儲蓄及保障的概念給小孩子,令他們自小培養理財意識,二來現時的儲蓄保險普遍有3至6厘以上年回報率,在複息效應下,每年為孩子儲起幾千元利是錢,20年後,到他們成長之時,資金隨時可以變成六位數字,這筆錢可以作為他們出國留學,或是買樓首期的費用。
先保障後儲蓄
其實保險種類有很多,有人壽、醫療、意外、危疾、儲蓄等等,應該先買哪一類呢?個人建議,應該先買保障類保險,後買儲蓄。因為儲蓄需要一段長時間,才可滾到一個可觀的回報,隨時要用上10年、20年。但病和意外卻是隨時發生,尤其是小朋友抵抗力弱,有病只會哭不懂表達,因此很多時大人都會安排小朋友入醫院。
而香港公立醫院無時無刻大排長龍,不想耽誤醫療黃金時間,唯有尋找私家醫生,不過私家醫生醫療費用高昂,隨時會令人破產,因此為小朋友買一份全保是必需的。而且小朋友投保,保費一般較平,反而儲蓄不會因年齡而增加保費。
出生後15日可投保+付款人保障
為小朋大投保,一般出生後15天,領取出世紙後便可以投保。另外,投保時,一定要加付款人保障,即保單供款人,例如父母,萬一在保單期內遇到任何意外,導致死亡或永久傷殘而無法供款,保險公司將會豁免保單供款,而保單亦會繼續生效直至期滿。
這項附加條款費用不高,但對兒童來說卻是有莫大保障。
要知道,今時今日養小朋友的開支十分大,除了讀書洗費,又要課外活動,若然要到外國升學,隨時要預過百萬開支。
儲蓄保未雨綢繆
經濟充裕的朋友,不妨在小朋友剛出世時做儲蓄保險,皆因相比股票或基金等投資,儲蓄保險風險相對偏低,而且有些儲蓄計劃亦設有付款人保障,子女25歲前付款人因死亡或永久傷殘而未能供款,保險公司會代繳餘下供款。此外,若然保險供款人不幸破產,受益人是供款人的未成年子女,在保護婦孺權益的法例下,所買的保單是無需退保變現作抵債工具,這兩點都是其他投資沒有的保障。
最後一點想說的是,現時很多年青人都大嘆物價高但人工低,儲錢十分困難,想上車更需要靠父幹,有不少父母要拿自己的退休蓄備給子女做首期。如果父母能儲起子女的利是錢,到子女日後發現自己突然有一筆可觀資金,不但會感激你們將他的利是錢用來買保險,父母也無需動用退休蓄備,以影響退休生活,真正一家便宜兩家著。此舉還可以向他們灌輸正確的理財觀念,讓他們知道何謂保障,何謂儲蓄,何謂槓桿及投資,對他們日後理財有莫大益處。
其實,過年派利是錢是一種祝福,是高興的事,若能在這份祝福上加多幾層意義實在是錦上添花。
編按:周榮佳(Wave)從事保險業20年,擁有CFP認可財務策劃師等13個專業資格。現職某大保險公司區域總監,團隊人數近200人,除獲GAMA頒發最高管理成就獎和LUA頒發傑出人壽保險經理獎外,在2016年其團隊更破紀錄達成100% MDRT會員資格,在業界享負盛名。無論在理財、管理、銷售均擁有豐富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