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俊江危險駕駛罪判160小時社服令及停牌半年

柳俊江危險駕駛罪判160小時社服令及停牌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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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傳媒人柳俊江去年涉嫌危險駕駛被捕,早上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以及停牌6個月,並須自費報讀駕駛改進課程。

柳俊江於去年12月29日,駕駛私家車在尖沙咀懷疑未有依照交通燈號指示停車,在梳士巴利道與漆咸道交界,與一輛電單車相撞,導致電單車司機受傷。他早前已經承認一項危險駕駛罪。
 

資料來源:AM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