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指港無三權分立 大律師公會:言論無根據

林鄭指港無三權分立 大律師公會:言論無根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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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指港無三權分立 大律師公會:言論無根據
林鄭指港無三權分立 大律師公會:言論無根據

特首林鄭月娥日前嚴正指出香港無三權分立,大律師公會晚上發表聲明,指有關言論沒有根據,亦不符《基本法》中清晰訂明和界定三權分立的條文。
大律師公會在聲明中表示,關注特首及教育局長楊潤雄指香港並無三權分的言論,認為偏離不少法庭有關政府架構的權威案例,亦偏離兩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過往作出的演辭。
公會指出,《基本法》已清楚界定三權的權限與功能,即使特區通過特首向中央負責,只說明特區在中國的憲制秩序的地位,毫不影響《基本法》有關特區如何進行地方管治的規定。公會又說,三權分立原則下運作的政府,有行政、立法及司法三個分支,各應獨立行使各自權限,並實施互相的權力制衡,從而避免權力過份集中,以達至加強法治目的。

資料來源:AM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