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積金都有「牛肉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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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月替僱員強積金供款,是每個僱主應盡的責任。根據香港法例規定,僱主每個月要在供款日當天或者之前將填妥的供款結算書送至強積金受託人處,即有關的強積金公司,繳納上一個月的強積金。

如果出現不能按時供款的情況,積金局會根據強積金受託人公司的報告,向你發出附加費通知書,即俗稱的「牛肉乾」為僱員追討供款,同時會徵收供款5%的額外附加費作為懲罰。

一般負責任的僱主都會按時供款,出現逾期未能供款的情況,一般都是以下幾種情況:僱主太忙忘記供款;太遲寄出供款結算書導致錯過期限;填錯供款結算書令資料有錯漏,導致強積金受託人公司無法正常收款;又或是僱主未能及時通知強積金受託人公司僱員離職的消息,導致收到該僱員的供款通知書。

如果僱主對於「牛肉乾」置之不理,那麼,輕則可能被民事追討或者罰款,重則會被刑事撿控。如果被定罪,除了接受法律制裁外,積金局還會將僱主的違規記錄公布於網站上,對公司聲譽造成不良影響。

因此,僱主在收到通知書後應該儘快處理未能繳交之款項。積金局為了避免個人資料被洩露,寄出的通知書只會有基本的欠款資料,不會透露個別僱員被拖欠款項的詳情。

僱主在收到「牛肉乾」後,必須按照通知書上的指示,致電強積金受託人公司,核實具體欠款情況以及可能產生的額外行政費用,並且在指定的時間內填寫供款表格、列明每名僱員的姓名、拖欠金額及附加費金額,並在期限內直接向強積金公司繳清拖欠的全部金額。

當然,如果僱主確信自己無辜,是強積金公司方面出錯,僱主可以向積金局提出反對意見,積金局會將個案轉介給受託人,令其調查並報告,積金局再將結果回覆給僱主。

其實只要僱主在每個月供款日前,清楚明白填寫並寄出供款表格,及時繳納足夠金額的強積金,就不會造成這麼多的麻煩及金錢上的損失。

而且強積金受託人接受多種供款方式,包括郵寄支票,自動轉帳等,僱主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選擇最佳供款方式,以免錯過供款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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