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齊夾錢買樓 有無得諗?網民:無得諗 亦唔使諗
撰文:浩德 | 圖片:unsplash、討論區截圖|資料來源:香港討論區
樓主的夾錢買樓大計
原帖內容:
「多有多夾,少有少夾,至少十萬為「一個單位」
費用價錢所有野按比例平分,當擁有最多「單位」要求賣樓就要賣,賣價最低價錢係由所有人心目中價再拉個平均數
如果賣個「單位」,只要有人肯接個「單位」即個十萬即可
買既單位以500-800萬為主,當然可以自己住番,但按市值俾番咁多位老細
邊個出最多錢,就有得話事權權層樓落自己名,但買完之後都要每人簽張律師紙,保障每人權益
好處:唔洗花咁大首期,同買股票差唔多
壞處:大家三唔識七,問題實多,但只要大家買賣之前簽好文件保障大家,我覺得有得諗
我唔係想係度sell 人叫人夾錢,只係想大家諗係呢個方法有無吸引力?」
網民:非法集資
樓主指夾錢買樓計劃是「多有多夾,少有少夾」,並認為好處是「唔使花咁大首期,同買股票差唔多」;
而計劃缺點只是「大家三唔識七」但同時表示「只要大家買賣之前簽好文件保障大家,我覺得有得諗」。
大部分網民均指樓主方法不可行。
而且大家即時反應均是:「非法集資」、「黑市資金,落名上身,一定無得諗」、「已經犯左(咗)法」
人多意見多 簽一百張律師紙都無用
有網民發現到樓主的計劃除了有「非法集資」的問題外,也留意到「人多意見多, 好快有爭執」的問題。
因為即使是認識的親朋戚友,也很大機會因財失義,更何況是與「三唔識七」的陌生人夾錢買樓。
而且,因為計劃是「非法集資」,所以不會有律師願意幫樓主「簽文件」做證。
更有網民指:「唔落名 你簽一百張律師紙都無用 因為地政處只會認契 契寫邊個 就係邊個 一代理就犯法」
「無得諗 亦唔使諗」
有網民也提出樓主計劃在執行上的困難,包括「大股東蝕錢都要賣咁點?攪到咁複雜邊個負責管理?其中一人唔肯俾雜費點算?大股東無啦啦無左(咗)個人頭!親兄弟都唔得,可(何)況係唔識得!」
更有網民詳細列出實際例子解釋樓主計劃的漏洞,非常精彩!
「假設 A 出最多錢,合共有5人投資,A-E,層樓用A的名字,買入價是800萬。由B 用市值租金去租用,樓市下跌,樓價只值$500萬,但A因生意失敗將會破產,而B-E都不想賣,因為大家都覺得幾年後可以升更多,但層樓用A的名字,如果現在不賣,層樓因由A持有,便會因A破產而被銀行收回,但如果現在賣,便做成大額蝕讓,這情況可以怎樣做?
可能性如下
1. 如果賣樓! B-E 的買家因A 破產而被迫蝕讓出售單位!
2. 如果不賣樓! A買家因破產, 單位被銀行收回! 變成銀主盤,要還清A 在銀行的按揭, 再扣除A 的債務. 如果還有錢剩才可退回給B-E. 但應機會極低!
3. 由B-E 再借錢給A, 另A 不能破產,以保層樓的投資,但如果A 是一名賭徒, B-E因不想A破產的話,他們便會變成A 的超級提款機.
所以我覺得樓主方案極好,我第一個參與,但我只會做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