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承受的錯
傳媒出錯時有所聞,輕則錯白字,重至誤報死訊,形形式式,讀者通常是一笑置之,然而對這些傳媒難免失去信心。出錯是傳媒大忌,不過有時候確也是情有可原。
令人冒汗的題目
我在傳媒機構工作近廿年,主要負責採訪工作,被訪者不下千人,每次訪問講的都是不同的題材,涉獵不同行業。印象較深的複雜題目是清盤、破產的法律程序,而被訪者是外國人,以英文跟你解釋winding up、liquidation,聽來已冒汗,但我們要即時理解,並就不清晰地方繼續發問,有時唔識都扮識,返公司還要用中文寫得清清楚楚,避免出錯,壓力也不少。
被訪者一定是老行尊,他們習慣以行業述語表達,任憑我學貫中西,上至天文,下至地理無不通曉,也沒有可能樣樣都懂。有次訪問羅冠蘭,講她的興趣是古典音樂,出現overture(序曲)的專門名詞,我唯有向精於音樂的朋友查詢,再有不明白的就打電話問她,結果她讚我做事認真,因為甚少記者這樣做。
雖然我努力求證,仍無法避免出錯,例如弄錯第幾屆比賽、將兩個V字開頭的汽車品牌混淆、搞錯代理網絡之類,可幸都是小錯誤,被訪者也沒有大興問罪之師。
有次訪問香港餐飲聯業協會會長黃家和,我將他的職銜寫成了「主席」,因為他本身是金百加集團主席,我將之混淆。「錯就要認,打就企定」,我打電話向他道歉,他只是再三提醒我以後要加倍小心,並沒有責罵我,日後也繼續接受我的訪問。
收英文投訴信
另外,有時是很無辜的錯,最終「食死貓」收場。曾經訪問某快餐店的培訓經理,其職銜太長,我省略了其中一項,結果被罵。另外,某間茶飲品公司,其歷史背景有點複雜,要詳細交代的話,恐怕要用上幾百字,我便省掉其中幾個步驟,但被投訴有誤導成份。
最無辜的一次是訪問一間二手碳粉盒公司,被訪者志在硬銷,講二手碳粉盒如何替企業節省成本,再三強調這個做法是合法,並且引述著名打印機公司的聲明。我很自然地想到正牌碳粉盒,於是我訪問了兩個知名品牌,其中一個慷慨地回覆我的查詢,於是我便加入文章之中,令內容更加豐富。
當報道出街後,我的上司收到被訪者長達三頁紙的英文投訴信,內容是我們「自我審查」,擅自訪問知名品牌,而不相信他提供的資料,並說要保留法律追究權利云云。其後被訪者不斷打電話給我上司,要求澄清及刊登道歉聲明,當時我還年輕,真的有點害怕,可幸上司體諒,替我擺平,只就真正報道失實之處刊登更正啟示,成為我記者生涯中唯一一次的更正。
年少時不知天高地厚,錯了也不太上心,但資歷愈深,職銜愈高,愈怕出錯,今日的我比以前更加謹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