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囑錯名點算?遺產繼承次序是甚麼?物業如何分配+承繼程序
遺產繼承|遺囑錯名
《東張西望》近日最新報導
一位父親在臨終前立下遺囑,將流浮山的一塊地留給他的兒子發仔和繼母賈女士。父親去世後,發仔和賈女士將部分土地出租以獲取收入。然而,自2018年起,繼母賈女士開始獨占這些收入。今年,她以賣地為由,向法院申請強制發仔搬離。然而,發仔拒絕離開,卻遭遇斷水斷電的困境,被繼母趕走。隨後,繼母還以遺囑中的名字錯誤為理由,試圖否定發仔對這塊土地的擁有權。
大律師陸偉雄在節目中對此案進行點評時表示:「能分給我(事主),總會承認我的身份。相信繼母不會貿然找一個陌生人幫她簽租約,也很明顯是認同他的身份。既然繼母又願意分一些利益予當事人,某程度她的行為是認同了事主在單位內有業權。」
2017年案件
據2017年的案件,一名富商於2008年過世,留下超過1億港元的遺產,並留下兩份有爭議的遺囑。其中,最後一份遺囑中錯誤地寫了一名兒子的名字,導致該名兒子的受益人身份被質疑,最終引發法律訴訟。高等法院開庭審理此案,並於2017年9月27日裁定最後一份遺囑有效,並下令糾正錯誤的名字,使該名兒子重新獲得繼承遺產的權利。
遺產繼承|有立遺囑
合規遺囑
遺產繼承大致可分為「有立遺囑」和「無立遺囑」的處理方式。如果死者生前訂立了遺囑,並且該遺囑符合規定,包括以書面形式記錄,且必須由遺囑立下者親自簽署,或在其面前由他人代簽。簽署遺囑的過程中,需有兩位見證人在場同時見證,以確保遺囑的有效性。
訂立遺囑者的精神狀態及認知
一份有效的遺囑還需要確保遺囑立下者在訂立時具有良好的精神狀態及認知能力。當遺囑確立後,後人可向遺產承辦處申請「遺囑認證」,並按照遺囑的意願進行遺產繼承。
遺產繼承|無立遺囑,遺產繼承次序是甚麼?
優先次序
然而,多數人在生前可能未有訂立遺囑。在這種情況下,遺產將根據法例所定的優先次序來分配。如果屬於「無遺囑」情況,或遺囑內未指定「遺囑執行人」,則需委託「遺產管理人」依照「遺產管理書」的日期來管理和分配遺產。法例規定的分配次序為:
- 配偶
- 子女
- 死者父母
- 死者兄弟姊妹、兄弟姊妹的後裔
根據第73章《無遺囑者遺產條例》,如果死者只有配偶,在扣除債務及行政費用後,配偶將獲得全部遺產。若死者有配偶及子女,配偶將獲得所有「非土地遺產」,這些包括個人物品、飾物等。在扣除債務及行政雜費後,配偶會先獲得50萬元,剩餘遺產由配偶和子女對分,而死者的父母及兄弟姐妹不會獲得任何遺產。
如果死者有配偶但沒有子女,且父母健在,配偶仍然會獲得全部「非土地遺產」。在扣除債務和行政費用後,配偶會先獲得100萬元,剩餘遺產由配偶和死者的父母對分。
組合 | 獲取遺產 |
---|---|
只有配偶 | 獲取全部遺產 |
配偶 + 子女 | 配偶先獲取非土地遺產及50萬元資產 餘下資產由配偶及子女共同平分 *死者父母、死者兄弟姐妹不獲分配 |
配偶,沒有子女,死者父母 | 配偶先獲取非土地遺產及100萬元資產 餘下資產由配偶及死者父母共同平分 *若死者父母在世,死者兄弟姐妹不獲分配 |
遺產承繼程序
- 整理並列出死者的所有資產和負債
- 尋找並確認死者的遺囑
- 確認由誰來向法院申請遺產承辦
- 討論是否需要聘請律師協助遺產承辦事宜
- 正式向法院提交遺產承辦申請
- 進行遺產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