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需財富自由實現夢想
廣告
有人認為,只有在退休或儲夠錢後,才能做自己喜歡的事情。但其實,只要有心力和意志,許多願望不需要太多錢就能實現。臺灣簡約生活達人KOL「布蘭達&維尼」認為,大家應該先確認自己喜歡做什麼,再來談需要多少存款。他們建議改變生活的三步,或許能幫助人們即使沒有財富自由也能過上有趣的生活。
自問:
1. 我到底有何行動目標?
2. 甚麼行動可以令我覺得充實和幸福?
3. 自己喜歡的事情到底是?
確認自己的興趣
布蘭達&維尼認為,人們往往忽視了自己真正的興趣。他們建議大家思考自己喜歡做的事情到底是什麼,並提出一些可能的行動目標。他們指出,許多興趣嗜好並不需要花太多錢,例如學習健身、演奏樂器或練瑜珈等。
重新定義「有錢」
布蘭達&維尼提醒大家,「有錢」的定義因人而異。他們認為,不需要數千萬至1億才算「有錢」,也不需要那麼多錢才能開始做自己喜歡的事情。他們建議大家試算自己理想生活所需的費用,並重新評估當下的生活決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