揸四層樓三個車位收租 回報都唔及呢項投資勁 | 經一專欄
諗sir:
本人現年48歲,從事金融業,月薪55,000元,每月並有不定額佣金約10,000元,每月可儲蓄約40,000元以上;丈夫現年50歲,月薪22,000元。 現有資產包括一新界西三房單位,本人名下,打算長期用作自住,市值680萬元,買入價198萬元,加按480萬元,現欠銀行468萬元,月供21,000元。
另以儲蓄連自住單位加按所得款項,以丈夫名買入一洋樓三房單位,已成功做靚裝套房,買入價480萬元,現欠278萬元,每月供12,000元,收租23,600元。 還有10年前購入一屯門兩房海景單位,本人名下,買入價164萬元,市值約560萬元,加按180萬元,月供8,000元,收租11,300元。
另有兩個買入價分別13萬元及27萬元的車位,沒有按揭,現市值約160萬元,一個自用,一個用作收租,每月1,750元;還有一個佔一半業權的車位,買入價49萬元,市值105萬元,沒有按揭,與家人合資,每月收租2,200元。
此外,還與朋友合資持有一個土瓜灣洋樓單位,買入價260萬元,市值450萬元,本人佔25%業權,每月收取應佔租金3,500元,沒有欠款,打算一直持有等收購。 現時本人有現金約60萬元,相信夫婦二人可以工作至60歲才退休;女兒現年15歲,打算一年後往日本升學,每月開支大概20,000元。 請問諗sir,應否將兩個出租車位賣出?
因為已比買入價升了很多倍。 現在手上三個車位市值大約270萬元,亦考慮將車位賣給丈夫,按揭三至四成,可取出80萬至100萬元。 因為本人已經為丈夫做好收入證明,所以他可成功取得按揭,連手上資金七成投放收取利息。 請問資金應該做哪一類債基?還是趁車位升幅強勁,出售其中一、兩個,令自己不欠銀行錢?
讀者邱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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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多年買入住宅及車位,賺的不比人少。所以可見買物業去賺錢,難度較低。
那些每天金晴火眼去睇實個市,又年報又甚麼大法的股市投資者,筆者只好祝他們好運。讀者究竟行邊條路,自己諗。
畢竟股市總要有人輸,才會有老細肯「大拿拿」使幾千萬搞上市,才有金融業養起讀者。 讀者月入55,000元,而支出只15,000元,可將收入70%儲起。
售出車位 增被動收入
但現時只得現金等於約20個月之儲蓄,究竟之前儲蓄是否「強度不同」?
讀者已年近50歲,樓市升幅大得令她感覺資產類別側在一邊,故來信提問是否要減少。 如果讀者能早些學好股、債、匯知識;加上早部署除樓之外的被動收入,相信每月現金流會比現時的22,350元(23,600−12,000+11,300−8,000+1,750+2,200+3,500)為高。
例如將兩個車位售出轉做債基,以18厘年息計,投入150萬元,一個月已有22,500元被動收入,等同讀者目前全套資產的產出。
當然唔係話樓跟車位不好,不過人生旅途,股票助你開局,早輸有後福;樓助你踏實前進,買得夠長先有效;債券助你收成,穩坐釣魚船。
但有些心急人或心術不正的,總是上錯賊船;謹此希望讀者多儲現金,改變自己的現金流產出組合及提高其月正現金流,美滿生活在後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