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少成多 解構3類自願性供款分別 活用強積金有效儲錢
撰文:康宏 | 圖片:Unsplash、新傳媒資料室
環顧市場上的理財產品,不少均可作為儲蓄工具,例如銀行戶口、保險計劃等;其實,強積金(MPF)也可達到相同目的。
根據積金局資料,截至2020年12月底,強積金總資產值約11,400億元;當中有約4,100億元(相當於36%)屬扣除費用及收費後的淨投資回報,換句話說,制度實施20年以來,成員合共「儲蓄」了逾7,000億元,再一次證明了「積少成多」的威力。
3類自願性供款有效儲蓄
除了強制性供款外,成員還可作出額外的自願性供款,共有三種可供選擇,包括可扣稅自願性供款(TVC)、僱員自願性供款(Employee VC),以及特別自願性供款(SVC)。
TVC自2019年4月1日推出以來甚受歡迎,戶口數目拾級而上,因為成員作出供款,可享稅務優惠,與合資格延期年金保單(QDAP)合計的扣稅上限,每年達60,000元,以最高邊際稅率17%計算,便可節省10,200元稅款。
不過,若成員計劃作出的額外供款,遠低於60,000元,所處稅階非17%,所慳稅款便不多。若加上不想累計權益需要被鎖至65歲退休時才可提取,筆者建議不如考慮Employee VC或 SVC。
前者須透過僱主所選的強積金計劃的僱員供款賬戶內供款,供款額可以是定額或是薪金的某個百分比,定期透過僱主進行供款,累計權益通常可於離職後提取或轉移。SVC則靈活得多,只須自選受託人開戶,可不定期、不定額供款,累計權益只要達到個別強積金計劃指定金額,便可在限制次數下提取或轉移。
利用強積金作為儲蓄工具,與儲錢在銀行戶口最大不同之處,是後者只需一張提款卡,便可提取存款,若然不夠自制能力,很容易「前功盡廢」,這亦解釋了被謔稱為「強逼金」的強積金制度,成員被逼每月供款,卻能更有效地儲蓄。
一年之計在於春,很多人都會趁此一年伊始之時,為生活各方面定立目標,無論工作、健康以至理財,讓自己有個方向去努力。尤其是累積財富方面,成功的主要原因,往往是具目標和恆心;加上複息效應,資產更能愈滾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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